家住金寨县的徐老是一位年已七旬的老者,作为曾经的村民组长,应村两委邀请参加一次会议,谁料却遇横祸,徐老的家人因此与村委会产生了争执。
今年一月底,安徽省金寨县普降暴雪。徐老因曾经担任村民组长,在村内较有威望,在村委组织召开的一次会议上,徐老也受到了邀请。在接到村委的会议通知后,徐老踏着风雪按时参会,不料因道路湿滑,徐老摔倒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徐老家人自是责怪村委会,认为如果不是村委会通知开会,徐老也不会摔倒。而村委会则认为,徐老受伤是因自身原因滑到,责任应当自负。因此双方产生了争执,徐老家人就此多次找到镇村组织反映,并向法院提起了诉讼。金寨县人民法院古碑法庭法官在接收诉状后,即决定对此纠纷实行诉前调解。
法官们多次深入该村,第一时间安抚各方情绪,反复为双方分析法律责任。法官告诉村委干部,毕竟徐老是应邀参加会议,途中受伤绝非各方所愿,但当前事故已出,村委作为抵御风险较强一方,理应承担一些风险及相应责任。在经过了多次协调后,徐老家人终于同村委达成调解协议,由村委补偿徐老亲属2.6万元。(王福珍、曾凡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