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立了依法治国方略,明确了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那么,人民法院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在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如何发挥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曾要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就为人民法院工作指明了方向。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担负着打击犯罪,调处各种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职责,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不公对整个社会公正的破坏作用将是致命的。所以司法上流传着“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的名言,其中的道理是深刻的。
人民法院如何落实总书记要求、实现公正司法目标?
首先,须坚持为民宗旨。为民是党的宗旨,也是人民法院工作的主题。要始终把握司法为民这条主线,加强和改进司法作风,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树立服务群众理念,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和“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发生;严肃认真地对待每一起案件,靠一个个具体案件的公正审判,提升司法公信力,维护司法权威。因为每一个案件的处理是否公正高效,是人民群众评价司法最直接的依据。对一个法官来说,一年要办几百个案件,每一起案件可能只是一项日常工作,但对当事人来说,一辈子可能就打一次官司,一个具体案件直接关系其权益的实现,司法万分之一的“失误”,对当事人来说,就是百分之百的不公正。所以,要从个案公正做起,始终把依法办案作为沉甸甸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切实做到实体公正;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把好事实认定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对每一起案件都作出公平公正的裁判,力争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精品案,实现案结事了,确保经得起法律检验、群众检验和时间检验;切实做到程序公正,恪守权利平等和程序中立原则,公正公允地审理和执行案件,保障诉讼程序对每一方当事人的公正;切实做到形象公正,坚持文明司法,从接待好每一位当事人、开好每一个庭、调解好每一起纠纷、制作好每一份法律文书、执行好每一起案件做起,通过法官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进而信法、崇法、守法。
其次,须强化司法公开。公开是实现司法公正的保障。司法权运行缺乏有效的制约和监督,必然导致腐败;只有权力运行实现了民主化、阳光化、透明化,公正才得以实现。所以要强化司法信息公开,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实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推行庭审直播、网络司法拍卖、曝光失信执行人信息,加强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全面推进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公开,防止暗箱操作,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让人民群众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追求公平正义的诉求。
第三,须强化规范办案。规范办案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前提。法官只有信仰自己的职业,尊崇敬畏法律,以诚实守信的良好心态规范办案,才能取信于民、树立司法权威。所以要教育干警尊重、敬畏法律,在审判执行工作中严守法定程序,坚守法律底线,杜绝不公正的审判或执行伤害群众感情、损害群众利益;要构建以庭审为中心的诉讼格局,做到事实调查在法庭、证据展示在法庭、控诉辩护在法庭、裁判说理在法庭,切实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问题;要强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在行政诉讼中出庭应诉制度,营造行政机关尊崇法律、服从和执行司法裁判,以带动全社会信法、崇法、守法的法治氛围。
第四,须强化司法操守。操守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关键。所以对司法者的教育,一刻也不能放松。要经常教育干警严守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准则、法官职业道德和廉洁司法的有关规定,对干警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以零容忍的态度从严惩处违纪违法行为,筑牢拒腐防线。并注重廉政建设常态化,通过参观革命教育基地、体验劳动人民生活等各种形式开展廉政教育,在干部提拔、节假日、司法腐败热点事件发生等重点时期,及时对干警做好提醒,过好廉洁关。注重教育形式多元化,在法院内网开辟廉政之窗栏目,组织干警观看廉政教育警示片、参观监狱,增强干警廉洁自律意识;坚持年末召开家属助廉座谈会,形成院家协同助廉合力;实行一把手、分管领导、监察室以及部门负责人对干警进行廉政谈话,做到防微杜渐,始终坚守廉洁。注重教育对象差异化,避免廉政教育“一刀切、一锅煮”,突出重点部门和特殊主体,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对不同年龄段的干警、新提拔中层干部以及法院新进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廉政教育等。注重教育内容职业化,坚持将廉政教育与司法规范化建设、法官职业道德培育和行为规范养成等职业教育相结合,组织干警全面学习《法官职业道德》、《法官行为规范》等重要廉政制度,针对身边发生的违法违纪现象编写剖析材料并下发干警认真学习讨论,真正触及灵魂,增强干警拒腐防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