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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被烧 冤家难寻
  发布时间:2014-12-22 14:57:04 打印 字号: | |
家境贫寒的吴某眨眼间变的无家可归,肇事方却相互推诿。吴某无计可施,只得向法庭寻求公正。
2014年10月8日上午,吴某在山上劳作回家,却发现房子已经烧毁,屋内的财物也付之一炬。导致火灾的原因是张某在砍树的过程中操作不慎,砍倒的树木压倒电线引起短路而起火。遭此横祸,家境本就困难的吴某欲哭无泪,只希望事故责任人能对他的财产损失合理赔偿。但在索赔过程中,涉及此次事故的张某、村委会、供电公司都声称此次事故与他们无关,拒绝赔偿吴某的财产损失,走投无路的吴某起诉到金寨县法院,盼望法院能为他主持公道。
2014年11月13日,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经查,吴某所在的村委接到上级机关关于清理辖区内枯死松树的通知,安排张某清理吴某家门前的枯树,因操作不慎引发了火灾。庭审中,三被告都对吴某的诉称提出异议。张某提出是村委雇他砍树的,应由雇主承担责任;村委会认为组织清理枯树是因上级通知,其并没有从清理枯树中获利,不应当承当法律责任;供电公司则表示电线高度是达到标准的,申请法院进行鉴定。
因供电公司当庭申请鉴定,事故责任还需进一步明确,法院也将对事故原因及吴某的损失情况开展进一步的调查。(王康)
责任编辑:金寨县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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