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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眠不休两昼夜 保障执行守机械
  发布时间:2014-11-18 16:22:25 打印 字号: | |

金寨县人民法院执行一庭的四名执行法官为了保障一起案件的执行而不眠不休两个昼夜,他们在刺骨的寒风中蹲守机械,最终将76台机械转移存放并查封,保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2014120,金寨县人民法院执行一庭的执行法官们像往常一样在开展执行工作。上午九点左右,王琪庭长主持了申请执行人江苏某机械零件生产公司(以下简称零件公司)和被执行人金寨县某纺织厂(以下简称纺织厂)的执行调解,纺织厂的总经理张某明确表示会尽快将拖欠零件公司的货款60万元还清。这起案件看似已经执行和解,但是张某却在夜里伙同来自北京的王某等人将纺织厂内116台机械(每台价值约3万元)分批转移。他们这种违法行为恰巧被住在附近宾馆的零件公司代表朱某和蒋某发觉。朱某立刻通过手机将此事告知王琪庭长,此时已经是夜里一点。王琪庭长在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刻召集执行一庭的三名年轻干警——沈杰、李理想、鲁胜雷火速赶往纺织厂。当他们到达纺织厂时,发现有两辆大挂车已经满载机械,还有一辆铲车正在拖运机械,他们对这种违法行为进行了制止,张某、王某及拖运机械的十余名工人立即四处逃窜。执行法官们清点机械发现原本116台机械已被偷运了40台。为了保障案件的执行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执行法官们决定蹲守在纺织厂。由于纺织厂较大,四名执行法官中的两名蹲守在纺织厂前门,一名蹲守在车间,一名四处巡逻。他们就这样在刺骨的寒风中坚守了一夜。次日清晨,王琪庭长向院领导汇报案情,由于纺织厂是招商引资企业且坐落在经济开发区,若直接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可能会招致很多不良的社会效果,所以院领导经过开会研究并向县领导请示,最终决定在傍晚对纺织厂的机械进行查封。纺织厂对外债务较多,在121当天不断有人前来讨债,为防止机械被哄抢,四名执行法官一边寸步不离的坚守在纺织厂,一边通过手机联系铲车和大挂车,并且与周边企业联系寻找可供机械存放的大型仓库。夜里3点多,76台机械全部被转移至某食品厂大仓库内保管,并经司法程序查封。

金寨县人民法院执行一庭的执行法官们为维护法律的威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眠不休奋战了两个昼夜,他们的敬业精神受到广大干群的一致好评,收获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沈杰)

责任编辑:金寨县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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