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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撞他车 致一死两伤
  发布时间:2014-09-26 15:38:11 打印 字号: | |

醉驾危险,一旦出了事故,则是后悔不及,不仅伤人害己,还增加了双方亲友的痛苦以及社会公共安全的危险度。家住金寨县的张某因醉酒驾驶,导致他人车辆被撞,进而导致车主及随车人一死两伤,金寨县人民法院日前就该起案件作出了判决。

据公诉称,被告人张某,在今年初一次酒后,无证驾驶一台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变型拖拉机,在行进过程中与停放在路边的一台轻型普通货车追尾相撞,致使该货车与相向驶来的一台拖拉机相撞,在相撞的冲击力下,车主廖某及乘车人李甲、张乙撞到,导致廖某死亡,李甲、张乙受伤。后经交管部门认定,张某对此次事故负全部责任,其余受伤三人无责任,闯下大祸的张某此时才如梦初醒,遂向公安机关主动投案,但是等待张某的只能是被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醉酒后无证驾驶不符合标准的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和一人轻伤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应予惩处。最终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两年半并判处张某赔偿三位受害人各项损失共计91万余元。(曾凡潮、张娅)

责任编辑:金寨县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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