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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岁少年持刀“踢馆” 触犯刑律后悔不已
  发布时间:2014-09-12 17:00:15 打印 字号: | |

十七岁左右的少年,大多数都还在象牙塔中,即便是未继续读书也都会在父母、亲友的监管下从事一些简单工作。而刚刚满十八岁的阿明,却坐在了金寨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的被告席上,原因是其为在棋牌馆牟利,与他人手持刀具、斧头闯入棋牌馆,意在“踢馆”,谁料创下大祸。

据公诉称,去年冬季一个夜间,被告人阿明在朋友邀约下,一行四人来到县城一家棋牌馆。为了达到日后长期从此处牟利的目的,阿明等人持刀、斧头、棒球棍等器械,以朋友在该馆输了钱、馆主曾在打牌时诈赢等借口,在馆内恐吓馆主及其他在场人员。期间,阿明等人持器械威胁在场人员,阻止他们离开,并将房门踹破,持刀将馆主及另一在场人的手和腿划伤。后经公安机关鉴定,伤者的损伤程度属轻微伤。

法庭上,阿明当庭认罪,并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不已,诚恳的请求法庭予以从轻处理。合议庭则当庭对阿明予以批评教育,告诉其即便不再读书,也要谋求一份正式职业,努力学习谋生本领,而非不务正业、寻衅滋事。在此法官也提醒广大家长:十几岁的少年,大都心智未熟,家长们更是要加强引导,帮助孩子走上正确的人生道路,避免其误入歧途。(曾凡潮)

责任编辑:金寨县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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