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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车中介和保险公司员工骗保获刑
  发布时间:2014-09-12 16:59:46 打印 字号: | |

身为二手车买卖居间人的储某与某财保金寨支公司的员工江某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并找来王某编造事故经过,骗取理赔款4万元。案发后,三人均被追究刑事责任。

201310月,储某代卖的一辆汽车长期卖不出去,江某得知后,与储某商定将该车投保后制造一场交通事故以骗取理赔款。1115日,两人从金寨县另一保险公司为该车购得车辆保险。1210日深夜,两人驾驶该车至一悬崖处,先后两次将该车推至悬崖下,致使车辆受损。后又找来储某的邻居王某,三人共同商定由王某冒充事故驾驶员,编造事故发生经过。不久,储某伙同江某向保险公司索赔,骗取理赔款4万元,储某、王某分得3万元,江某分得1万元。

案发后,储某、王某主动投案,江某也随即被抓获,三人均退还了赃款。

近日,金寨县法院审理认为:江某、储某、王某的行为均构成保险诈骗罪。综合全案判处江某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四年,并处罚金5万元;判处储某有期徒刑二年,宣告缓刑三年,并处罚金3万元;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万元。(胡敏、方献柱)

责任编辑:金寨县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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