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他人代付租金,却未能获得偿还,自行催要两年多未果,只得一纸诉状递上法院,请求合法权益受到保护,安徽省金寨县人民法院日前依法审结了该起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件。
据诉称,龙某与盛某为生意上的合作伙伴,两人共同承建了池州市某广场脚手架工程。在工程进行中,龙某曾为盛某垫付了二十二万元的租金,盛某也为龙某出具的欠条,工程结束后双方却因为各种款项不明而发生争执,最终导致合作关系破裂。龙某遂主张盛某返还此前垫付的二十余万元,而盛某则提出自己还有一笔钱有五万多被龙某已经扣除了,所以不应再要求自己归还二十余万元。再者工程推进中,建筑超期,龙某需要支付超期费用,因此,自己不可能给龙某这么多钱,双方为此争执不下。
由于两人长期合伙,有很多账目往来,这张欠条虽然获得双方认可,但是想要查清到底还应支付龙某多少钱,可不是一件容易事。为此法官多次与双方沟通,力争将案件事实查清。合议庭分别告诉双方,指出要以诚信为本,不要因为金钱而放弃这个原则,原本是朋友一场,也不能因此坏了感情。法官们的努力没有白费,最终在法官主持下,双方对具体金额当场达成了一致。此时,时针已经指到了晚上七点半,双方当事人都为法官的敬业精神竖起了大拇指。(章大年、曾凡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