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护环境,防范火灾,当前我国各地都在开展秸秆禁烧活动,尤其在偏远山区,焚烧秸秆极易引起火灾。家住安徽省金寨县的吴老,就是在一次焚烧玉米秸秆过程中,不慎引发火灾,进而被金寨县人民法院处以有期徒刑半年。
据诉称,被告人吴某于今年3月15日在自家旱地中焚烧玉米秸秆,本想将焚烧后的灰尘当做肥料就地掩埋,谁料由于天气干燥,不慎将火引致附近山场,最终造成附近两个村民组的山场被焚毁3.2公顷。案发后吴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并与被害人达成了赔偿协议取得了被害人谅解。法院经审理认为,吴某从事农业生产用火,在没有安全防护的情况下,因疏忽大意而引起森林火灾,其行为构成失火罪,依法应予惩处。由于吴某有上述从轻或减轻情节,最终判处吴某有期徒刑半年,宣告缓刑一年。
据了解,秸秆焚烧是指将农作物秸秆用火烧从而销毁的一种行为。秸秆焚烧主要会造成严重的大气污染,危害人体健康;引发交通事故,影响道路交通和航空安全;引发火灾;破坏土壤结构,造成农田质量下降等危害。(曾凡潮、余晓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