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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法院积极组织干警参加业余体育锻炼
  发布时间:2014-08-26 07:16:45 打印 字号: | |

金寨县地处大别山革命老区,体育设施匮乏,但是金寨县法院工会利用一切积极条件动员该院干警参加体育锻炼,丰富干警业余文化生活,使该院干警始终保持着一种昂扬向上的积极工作风貌。

一、院领导带头参加体育锻炼。法院领导班子带头锻炼,该院院长徐波同志是县直机关篮球队队长,每周二、周四准时参加县直机关篮球队训练,副院长冯克钧同志是篮球高手,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郑光福是全县羽毛球名将,党组成员、审管办主任是全县象棋冠军,其他业余体育骨干也踊跃参与体育锻炼,使参加各项体育锻炼活动的人数显著增加,让每一位干部职工拥有健康的体魄。工会号召全员每周参加体育锻炼活动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其中中等锻炼强度以上的人数达到三成比例。

二、因地制宜设置文体活动场所

体育锻炼,场地先行,在该院机关办公楼大院内,划定羽毛球、广场舞活动场地;在机关大法庭前厅空白场地和各基层法庭三楼会议室摆放乒乓球桌;在机关办公楼三楼楼顶和机关、基层法庭的院子设定室外活动场所;在机关、基层法庭的会议室临时性安排棋、牌比赛场地等。

三、开展丰富多样的文体活动

建立法院体育活动小组,组建由在职干部职工参加的篮球队、羽毛球队、乒乓球队。有多名年轻干警在周末代表金寨县足球队参加与邻县足球队比赛,并取得不错战绩。

法院干部职工中多人参加游泳协会,一人参加羽毛球协会,近半数人员参与晨练、晚练大军,步行、骑车上下班已成为时尚,科学健身、科学养生也成了常态话题。

四、建立干部职工健身档案

将全民健身活动列入工作计划,制定全民健身方案。把全民健身经费纳入单位年初预算,增大活动资金投入,为全民健身提供保障。摸清单位干部职工体育爱好,年初已建立每人健身活动档案。在每人健身活动档案中每月如实填报个人健身活动卡,记录健身项目、次数、比赛等,真实反映健身情况。
体育锻炼的蔚然成风,让法院干警身体素质及抗压力水平进一步提高,使得他们的身体能够接受日益繁重的审判工作的挑战,该院的全民健身也受到群众干部的一致认可。(叶剑明 韦刚)

责任编辑:金寨县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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