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牵手,知根知底,理应爱情甜蜜,婚姻悠长,然而安徽省金寨县的小宋与小万虽是同学发展到恋人,在婚后不足四年中却经历的两次离婚诉讼,日前金寨县人民法院江店法庭在被告下落不明的情况下缺席判决了该起离婚案件。
据原告小万诉称,自己与小宋原是同学,2009年开始往来并建立恋爱关系。2010年双方按照农村习俗举办了婚礼,2011年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同年5月婚生女出生,满月后查出患有先天性胆道闭锁症,经多方努力治疗,八个多月后夭折。为孩子治病和照顾孩子,对家庭经济上和精神上都有所影响,双方时有发生争执,经亲友劝说后和好。2012年小宋时常在外打工,双方沟通较少,见面时又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小万认为双方无法共同生活,遂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经法院审理驳回了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双方未在一起生活,夫妻关系也无改善。小万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于2013年再次起诉要求离婚。
法院认为,夫妻应以良好感情为基础,相互尊重,和睦相处。双方从相识到结婚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建立了婚姻家庭。孩子出生后因患有重病,给家庭经济和生活带来一定困难,使双方时常为一些琐事发生矛盾,对此双方均存在不能冷静对待、相互谅解等问题,夫妻矛盾逐渐加深,致原告起诉离婚。法院驳回诉请后,双方一直不在一起生活,未能抓住机会、加强沟通、努力化解矛盾。现原告再次提出离婚,夫妻感情确已完全破裂,无和好可能,故对小万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依法予以支持。(曾凡潮、张昌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