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人民法院于1950年9月17日获准成立,起初办公地点设在金寨镇老街,办公设施简陋。后因修建梅山水库,1955年春法院迁往梅山镇,借金寨一中校舍办公。1957年法院在梅山镇观音冲路建成三栋砖墙瓦顶办公平房。1982年,在原址东面征地二亩多,新建一栋四层办公大楼,约1500平方米,1983年底投入使用。随着改革开放形势发展,原来的办公用房无法满足现代化审判办公需要。1997年,经县委批准,在梅山镇梅江路原县造纸厂内征地五亩,规划许可建筑面积3379平方米,建成七层审判办公大楼,2001年2月投入使用至2021年,2022年1月25日,金寨县人民法院正式启用新办公场所,现地址为新城区金叶路南端。
县法院现有审判业务机构7个,即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环境资源审判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执行庭)、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非审判业务机构4个,即政治部、监察室、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目前,根据县域特点和司法便民要求,设置江店、青山、南溪、斑竹园、古碑5个人民法庭和金融巡回法庭、天堂寨环境资源巡回法庭2个巡回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