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安徽省金寨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六安某置业有限公司采取强制措施,对其公司在金寨县所有已查封的14间门面房进行评估,为其公司兑现所欠近700万元税款,奠定了基础。
安徽省金寨县地方税务局经税务检查核实,六安某置业有限公司截至2012年12月31日少缴各种税款累计达4056574.24元。金寨县地税局对六安某置业有限公司作出了金地税罚[2013]3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对其少缴纳税款处以50%罚款,计2028287.12元,并于2013年12月4日送达六安某置业有限公司。2014年4月17日,金寨县法院受理了金寨县地税局要求强制执行六安某置业有限公司少缴的税款、罚款、加滞纳金836467.50元,执行标的达6921328.86元的申请。金寨县法院受理后,被执行人仍未履行相应的法律义务,根据申请人要求, 2014年5月20日,金寨县法院对外委托机构技术室组织了合肥某评估机构、申请人、被执行人、执行人员、监察工作人员到已查封的14间门面房的评估勘查现场,对查封标的进行物评估,确保案件顺利执行。
目前,该案是金寨县最大的欠税案件,仍在执行中。(许美伦 汪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