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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果关系难认定 诉讼请求被驳回
  发布时间:2014-04-24 21:48:15 打印 字号: | |

  徐某和金某发生撕扯,后徐某诉至法院,要求金某赔偿医疗费等损失3万余元。金寨县法院审理认为侵权行为和损害结果间不具因果关系,遂驳回徐某的诉讼请求。

  201378日上午,家住金寨县槐树湾乡某村的村民徐某因不满同组村民金某将其挖的墙脚沟填平,双方发生撕扯、争执。不久,徐某先后到多家医院门诊或住院治疗,伤情经诊断为腰部陈旧性骨折,共计花去医疗费达3万余元。庭审中,金某抗辩:陈旧性骨折一般发生在三周以后,故78日双方的撕扯行为不会导致徐某723日诊断意见为陈旧性骨折的后果。法庭根据医疗机构骨科专家的意见,认为金某的侵权行为和徐某的损害结果之间不具因果关系,遂驳回徐某诉请。(方献柱)

责任编辑:金寨县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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