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全国上下分阶段有步骤的学习、实践有序推进,活动内容也更加贴近群众生活,对于法院系统而言更是践行司法为民的一针“强心剂”。金寨县人民法院南溪法庭认真组织学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关会议精神,在内化精神实质的同时,努力将“教育成绩”转化为提供优质司法服务之上,在审判实务上,强调更加务实,贴近群众,全面优化提升司法便民新举措。
立案受理阶段。该庭建立了一站式便民立案制度、导诉制度和诉讼程序、风险、举证责任告知等制度。开展流动立案、上门立案,为交通和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提供服务。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将调解贯穿于诉前、送达、庭前、庭审、庭后、执行等全过程。穷尽一切合法手段,针对个案的特点和当事人的心理,耐心说服教育,悉心关注矛盾的发展变化,随时促使当事人在诉讼的各个阶段达成和解。
诉讼审理阶段。一是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如实施案件繁简分流、强化诉讼调解、建立与人民调解对接机制等;二是巡回审判、就地审理等,尽量做到“法官多下乡,群众少跑路”,推行假日法庭、午间法庭、田间法庭等方式,在交通不便并且距法庭较远的乡镇设立巡回审判点,尽最大努力方便群众诉讼;三是对涉老、涉农(包括农民工)等案件开设优先服务渠道,尽量满足这些特殊诉讼主体的诉讼需求。
裁判执行阶段。该阶段是当事人权益得以实现的阶段,司法便民活动主要体现在降低当事人执行成本、采取有效的执行措施上。如通过建立执行联络员网络、强化与银行等部门的协助执行联动、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等解决执行难,采取夜间执行、假日执行等措施提高执行效率等。进一步拓展司法救助范围,建立执行阶段司法救助金,加大对弱势群体的救助力度,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等案件中受害人急需救治而加害人又无力赔偿的问题,加大民生保障力度。(曾凡潮、韦良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