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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克钧副院长到桃岭乡开展群众路线走访活动
  发布时间:2014-03-16 13:03:05 打印 字号: | |
3月13日下午,金寨县法院冯克钧副院长带领南溪法庭的两名法官和法警队的干警一道来到桃岭乡金桥村,与该村两委干部座谈,了解被执行人李某某的家庭情况。其后又深入到李某某家庭住地现场查看其所有的房屋。
被执行人李某某2003年10月2日向申请人韩某某借款3.5万元,经多次催要未还,其后韩某某向法院提起诉讼。2005年9月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李某某偿还韩某某借款3.5万元及利息。之后李某某仍分文未付,韩某某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立案后,终因不知李某某的下落,而无法执行。今年2月韩某某向有关部门信访,冯克钧副院长得知这一情况后,高度重视,遂带领承办法官一道深入到李某某原居住地了解情况。据金桥村两委干部介绍:李某某原系东岳村上冲组居民,后东岳村并入金桥村,故现系金桥村上冲组居民。由于其所欠债务较多,为逃避债务,多年前就举家外出,杳无音信。之后,在该村主任的陪同下,冯院长一行又来到李某某原居住地,映入眼帘的是三间破败不堪土墙瓦顶房屋,由于长期无人居住,房前已是草木横生,一片荒凉。
针对此情况,冯院长提出:虽然目前反映李某某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但我们绝不轻易放弃,将继续查询李某某的相关信息,尽最大努力执结此案。(李冠萍)
责任编辑:金寨县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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