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人民法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
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金寨县委《关于印发〈全县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金发﹝2014﹞7号)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经院党组研究并报县委督导组审核,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教育引导广大干警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弘扬优良司法作风,教育实践活动要达到以下目标要求:
(一)增强群众观念。教育引导广大干警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增强群众观念,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尊重司法规律和人民群众意愿,虚心向群众学习,真心对群众负责,热心为群众服务,诚心接受群众监督,努力把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贯穿于司法审判工作的始终。
(二)促进司法公正。公正高效地做好审判执行各个环节工作,严格依法办案,规范法律适用,严格裁判标准,提高审判质效,确保司法公正。
(三)强化司法为民。教育引导广大干警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等问题,坚决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完善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等各个环节的便民利民措施。
(四)树立为民务实清廉形象。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坚决落实县委和院党组关于改进作风的部署,聚焦司法作风建设,紧扣“四风”治理,自觉抵制司法不公、司法不廉、享乐骄奢等不良风气,形成以公正廉洁为荣、以司法为民为荣、以干事创业为荣的良好风气。
二、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
根据县委部署安排,我院本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从2014年2月下旬开始,2014年5月中旬基本完成。我院为此制定了重点工作安排表(附后)对照抓好落实,着重抓好以下三个环节的工作。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
根据县委规定的学习内容,搞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具体要组织开展好七项活动:
1、开展一次集体学习和交流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警开展集中学习培训。院党组集中学习一周时间,并分别撰写一篇心得体会,进行交流研讨;各部门党员干警集中学习不少于30学时。专题学习党章,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和对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学习最高法院、省高院有关会议、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学习《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等材料,深化思想认识,增强参与主动性和自觉性。
2、开展一场“贯彻群众路线、坚持司法为民”专题讨论活动。在集中专题学习的基础上,院党组组织各党支部安排专门时间,组织干警围绕“贯彻群众路线,坚持司法为民”这个主题开展一次专题讨论,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心得体会,组织干警代表发言。认真审视我们为群众办的实事究竟有多少、群众对司法实践不满意的地方究竟在哪里。如何加强涉法涉诉问题源头治理,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如何在执法办案中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如何加强审判管理,提高审判质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3、开展一次集中调研走访活动。在前一段时间从县人代会和政协会代表、委员审议法院工作报告及召开院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集中一周时间,由院党组牵头,相关庭室参与,深入到基层和联系点,通过设立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函、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方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通过召开座谈会、集中走访调研、发放征求意见函、登门拜访、谈心谈话、发放问卷、网上调查、个别征询等方式,认真征求上级机关、本院干警、律师、当事人和“两代表一委员”的意见建议。
4、组织一次集中革命传统教育活动。学习党的历史特别是金寨革命史、党的优良传统特别是新时期金寨精神,学习《金寨县党员干部革命传统教育读本》,适时邀请金寨党史专家作专题报告、参观金寨革命博物馆等。
5、宣传一批保持优良作风的先进典型。通过举办先进事迹报告会、刊播先进事迹专题片(稿件)等多种形式,学习宣传一批保持优良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先进典型。
6、开展一次廉政警示教育活动。组织一次全院干警廉政谈话,围绕“四风”治理,党组主要领导与分管院领导,分管院领导与中层正职,中层正职与本部门干警分层次开展廉政谈话。同时,组织干警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观看廉政教育专题片,对广大干警进行一次深刻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7、听取一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专题辅导报告。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请院主要领导给全院干警上一次专题党课。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
认真落实“五抓五强化”,真正把问题找准,把方向指明,把作风抓实。
1.找准找实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四个对照”活动,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相互帮、集体议等方式查找“四风”问题具体表现,特别要注重从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中查找“四风”问题。同时,还要对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有关规定进行检查。
2.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班子主要负责同志主持起草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班子成员自己动手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逐项列出“四风”问题特别是服务群众、执法为民、改善民生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具体表现、典型事例,深刻剖析问题产生根源并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班子主要负责同志要审阅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班子和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要报督导组和上一级党组织负责同志审核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修改意见,直至要求重写。
3.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前,要普遍开展谈心交心,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逐一谈心,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同志之间要广泛开展谈心活动,特别是对拟开展批评的问题要充分沟通和交换意见。领导班子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后要在一定范围通报会议情况;适时邀请市院领导参加我院领导班子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各支部要开好组织生活会,党总支要组织开展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班子成员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督导组将全程参与督导单位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并进行点评。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针对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对策,制定和落实整改方案,对一些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取得实效,形成常态长效机制。
1.制定整改方案,做到立行立改。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各支部和党员个人要分别按照整改有目标、推进有措施、落实有责任、完成有时限的“四有”要求,及时制定整改任务书,立即对照开展整改。整改方案要做到“四明确”,即明确整改目标、明确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主体、明确完成时限。整改工作要做到“五个结合”,即结合群众反映强烈的焦点问题,结合自身查摆的突出问题,结合部门需要整改的问题,结合不同岗位的具体要求,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做到整改落实与转变作风、推进工作两不误、两促进。要认真落实整改任务“盘点销号”制,改一项销一项,并及时公开整改进程及整改效果。
2.狠抓整顿治理,做到重拳出击。根据查摆剖析结果,在全院开展一次“改进司法作风、规范司法行为”暨正风肃纪集中治理活动,着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一是重点治理各类会议、文件过多问题。二是专项治理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违反程序、滥用职权、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决纠正工作人员对待群众来访态度生硬、推诿扯皮等现象。三是重点治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和干警敬业精神不强、工作消极、作风拖拉等问题。四是对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进行专项治理。五是开展“信访、抗诉、发回改判”三类案件评查活动,开展长期未结诉讼案件自查工作。六是开展领导干部集中接待群众来访活动。由院领导班子成员、中层正副职干部轮流排班,到立案信访窗口接待群众来访。七是开展改进司法作风专项检查。提高党员干警依法依章依纪办事意识,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问题。
3.注重为民服务,做到务求实效。各部门各党组织在整改落实过程中既要整改自身存在的问题,建设高效廉洁的党组织,又要落实为民服务的宗旨,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一是便民诉,扎实开展诉讼服务。公开诉讼权利义务、诉讼风险告知、审判流程、法律文书,加强法律咨询,更加便利百姓,加强诉讼指导,耐心解惑答疑;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以审判法庭和人民法庭建设、职业保障、加强指导人民调解和诉调对接为重点,积极主动作为,扎扎实实地为基层办实事、解难题,着力解决司法保障“最后一公里”问题。二是排民忧,全力确保审判公正。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适用法律关,不断强化案件质量和审判流程管理,健全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加大“两错”案件的责任追究力度。三是听民声,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创新群众联系方式,全面落实司法公开措施,加强法院信息化平台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四是赢民心,确保队伍清正廉洁。坚决反对和克服“四风”,提升司法公信力。
4.加强制度建设,做到常态长效。对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已有制度进行梳理,加强司法作风长效机制建设。结合查摆问题和集中治理,对目前实施的司法便民、司法公开、司法廉洁、审判管理、司法政务、司法保障等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认真检查,根据加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要求,对司法作风相关制度规定进行分析梳理,行之有效的继续严格执行;不适应形势任务要求的尽快修改完善;实际工作中需要而尚未建立的抓紧研究制定,切实堵塞制度漏洞。建立班子成员联系点制度,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
根据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院党组适时召开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并对院党组及成员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进行民主评议。
三、组织领导和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教育实践活动在院党组领导下和督导组指导下开展。成立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院党组书记、院长徐波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党组成员章大年兼任办公室主任,从政治处、党总支、监察科、研究室抽人办公。领导班子成员要在搞好自身教育实践活动的同时,加强对所分管部门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各党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自身职责,抓好各支部的教育实践活动。
(二)坚持以上带下。坚持上级带下级、主要领导带班子成员、领导干部带一般干部,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院领导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发挥标杆作用,带头深入学习、带头听取意见、带头查找问题、带头开展批评、带头进行整改、带头建章立制,在教育实践活动各环节都走在前面,做到认识高一层、学习深一步、实践先一着、剖析解决突出问题好一筹。
(三)加强督促检查。院领导小组和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要加强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了解和督查指导,统筹安排教育实践活动各个环节的工作,做到有机衔接、前后呼应。采取经常性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了解通报活动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对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部门和个人,及时批评,限期整改,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同时抓好舆论宣传,要通过在本院所属网站上设置网页或开辟专栏等平台,进行舆论引导和工作指导。
附:教育实践活动重点工作安排表
活动 环节 |
活动内容 |
时 间 |
责任主体 |
准备 阶段 |
制定方案、成立领导组、召开动员大会 |
2月24—— |
政治处、研究室 |
学 习 教 育 听 取 意 见 |
开展集中学习和交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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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中心组、 各部门、党总支 |
开展“贯彻群众路线、坚持司法为民”专题讨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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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总支、各党支部 院实践活动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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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集中调研走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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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领导、基层法庭 院实践活动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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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一次集中革命传统 教育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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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分管领导、政治处、研究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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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一批保持优良作风的先进典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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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主要领导、院实践活动办公室、研究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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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一次廉政警示 教育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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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分管领导、监察科、各业务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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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一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专题辅导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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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领导、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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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 摆 问 题 开 展 批 评 |
查摆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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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院干警 |
对照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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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院干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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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层审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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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部门正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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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评整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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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院干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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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评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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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领导班子、各党支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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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 改 落 实 建 章 立 制 |
制定整改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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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领导班子及成员、各党支部、全体党员干警 |
专项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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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院干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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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便民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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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领导班子及成员、各党支部、全体党员干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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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制度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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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领导班子、各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