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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法院:便民为民 一天结案
  发布时间:2014-02-08 16:16:03 打印 字号: | |

元月27日,金寨法院快速审结一起抚养权纠纷案件,切实方便了有特殊困难的当事人。

当天上午,分管民事审判的汪伟副院长接待了一位要求法院立案确认其对孩子抚养权的来访者。经询问,来访者为该院2009年办理的一起离婚案件的被告陈某。当年,她带着孩子外出期间其丈夫郭某到法院起诉离婚,为顺利离婚郭某隐瞒了其有孩子的事实。法院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缺席判决双方离婚,而对孩子的抚养问题未作处理。通过进一步询问,汪院长了解到,如不明确孩子的抚养权,正在上高一年级的孩子就无法入学籍。春节后正月初五陈某的女儿还要到新疆读书,从新疆到金寨往返一趟几千公里很不方便。为此陈某非常焦急,她抱着试试看的心态,能否通过诉讼途径取得孩子的抚养权。

当时已是腊月二十七,眼看就要过年了,节后还要放假,如按正常程序办理此案,正月初五前无论任何也结不了案。为急当事人之所急,在了解详情后,汪院长立即就立案和审理做出安排,要求以最短的时间审结此案。承办法官立即通知郭某当天下午到庭,送达开庭一并进行。法官严肃批评了郭某离婚时隐瞒有孩子的错误做法,同时对孩子的抚养问题进行调解。经过法官两个多小时于情于理的耐心调解,双方对孩子抚养权问题最终达成协议,陈某取得孩子的抚养权,法官赶在下班前把调解书交给了当事人。看到法官忙碌的身影,双方当事人都忙连连说谢谢!

这起案件从立案到审结只用了短短的一天时间,这仅仅是金寨法院落实司法便民的一个缩影。(陈玉婷)

责任编辑:金寨县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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