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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庭巡回审判在床头
  发布时间:2013-12-09 09:46:54 打印 字号: | |




12月5日上午,金寨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前往梅山镇马店村被告人朱某家中开庭审理一起滥伐林木案件,与以往巡回审判经常选择在学校、村部不同的是,由于此案被告人行走不便,所以将巡回审判选择在被告人家中卧室内进行,体现了司法机关的人道主义关怀。

被告人朱某由于砍伐自家山场林木未办相关证件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由于砍伐数额较大,将面临牢狱之灾。更为不幸的是朱某在被人举报滥伐林木之前,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受伤,伤情严重,行走不便。受理本案后,法院刑庭办案人员从人道主义出发,将开庭地点选择在被告人卧室,并通过村委会工作人员调查了解了被告人的家庭情况及经济收入状况等。由于被告朱某认罪态度较好,也符合从轻条件,本案法官将择日提请院审委会对被告从轻判决。(叶剑明)

责任编辑:金寨县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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