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寨县法院审理一起儿子小李(已满十五周岁)诉父亲大李不当得利返还纠纷案件。法官通过法理和情理的释疑,父子当庭达成协议,并于庭后立即归还了不当得利款9万余元,父子间的怨气也就此化解。
小李的母亲张某称:几年前,她与大李离婚,小李随其生活。她与大李共同生活期间,曾为儿子在银行开设专户,亲朋赠予小李的生活、学习费用及夫妻平时结余的资金存于其中,约定非特殊情况不得动用。2012年秋天她发现小李帐户中的资金被人取出,随即询问大李,但大李否认。后她向公安部门报案,经过公安机关询问,得知是大李取出了这笔钱,向大李催要未果,遂以小李的名义将大李告上法庭。
大李在庭审中辩称:小李帐户中的钱他没有取。小李起诉并非其真实意思,是张某利用小李来报复他。张某在诉状中所称事实都是虚假的,他们为儿子开设专户是用于平时生活中结余的零钱存于其中,并非亲朋赠予的。既便是他取了这笔钱,他是小李的父亲,也有支配权,以后有事还由其负责,张某也取过小李帐户中的4万多元钱,为什么不起诉她。大李非让小李撤诉,否则,他们就断绝父子关系。
庭审中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并将夫妻间过去的积怨统统倾泄到庭审中,曾几次打断庭审,经多次制止,庭审才勉强进行下去。法官待双方当事人冷静后,并未指责他们的过激行为,而是针对各自想法和相关法律规定,耐心劝导,背靠背的做工作,用法理服人,用情理感人,终于有了前文那一幕。(王良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