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婿入赘在我国大部分地区并不稀奇,但是如何处理好入赘后的家庭关系及夫妻关系是大多入赘家庭面临的难题。家住金寨县的小王与小李经人介绍认识,于2011年秋天登记结婚,婚后小王即入赘妻子小李家,然而这对年轻的夫妻未能较好的巩固双方感情,直至小王一纸诉状将小李诉至金寨县人民法院南溪法庭。
小王与小李双双来到南溪法庭,小王诉称双方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感情基础差,婚后不久双方就时常发生争吵,并分居达一年多。小李对小王的诉称及离婚主张均同意,但是要求小王给予自己一定的经济补偿,由于双方对补偿数目产生分歧,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鉴于双方均要求离婚,且态度坚决,法官遂展开对经济补偿数目的调解,通过一个多小时的反复劝说、调解,最终双方各自做出让步并达成调解协议,俩人好聚好散结束了这段失败的婚姻。(曾凡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