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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债打伤债务人 出走四年终难逃
  发布时间:2013-09-05 12:01:11 打印 字号: | |

201392日下午,金寨县人民法院南溪法庭接到群众电话,其声称为一起执行案件的当事人,三年前其申请执行本案被执行人李某,因李某离家出走下落不明而执行终结,今天她突然发现被执行人出现在家中,遂赶紧给南溪法庭打来电话。南溪法庭经过简单核实后,立即组织四名干警驱车赶往五十公里外的被执行人家中,并将被执行人李某控制带回法庭。

四年前,李某到申请执行人吴某家讨要欠款,因为言语不和与吴某发生争执,进而发生打斗,李某将吴某的左食指打断,吴某花去数千医药费,并定为十级伤残。事后虽经多次调解,但李某均未履行赔偿义务,随后即离家外出下落不明。2010年,金寨县人民法院南溪法庭依法缺席判决李某向吴某赔付两万七千余元。此后本案吴某向法院申请执行,但因李某下落不明,无财产可供执行,而被终结本次执行。干警将李某、吴某均带回法庭后一边温和安抚原被告情绪,同时对吴某的逃避执行行为提出批评教育,经过干警们轮番教育、说理工作,原被告态度均松动,有和解的迹象。干警遂加大调解力度工作一直做到晚上九点,最终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原告主动放弃了部分诉讼请求,被告也随即通知亲友送来了案款并当成交付到吴某手中,最终在干警们的见证下,两人冰释前嫌。(曾凡潮)

责任编辑:金寨县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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