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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起诉四农户 庭前调解速言和
  发布时间:2013-08-27 17:34:08 打印 字号: | |

家住金寨县的汪某是一位挖掘机的车主,三年前,金寨县内某村四位农民请汪某为其修路,修路款为四万六千余元,事后四被告支付了原告一万六千元,尚欠三万元。汪某经多次催要,均未能成功,无奈下汪某将四位农民诉至金寨县人民法院南溪法庭。

由于是农户拖欠工程款案件,法官的高度重视,遂与四位被告多次沟通,希望四位被告能够积极支付原告工程款。同时也请汪某多多体谅被告经济条件,在开庭之前经过法官的多次沟通,最终原告及四位被告一同到法庭,要求撤诉,并达成调解协议,撤诉申请获得了法庭的准许。五位当事人也对法官务实调解纠纷的实干之举表示赞扬。(曾凡潮)

责任编辑:金寨县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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