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寨县青山法庭审结一起骑摩托飙车伤人的交通事故案。行人李某无辜受害,构成九级伤残。车祸猛于虎,机动车驾驶员一定要注意安全驾驶。
2012年7月5日,家住燕子河的青年张某驾驶改装的JF150-3霸灰色摩托车由燕子河镇街道向张畈方向行驶。当时车速达到60㏎/h以上,在X026线拐弯处刹车不及,撞上行人李某,当场血流不止,紧急送往附近医疗室。由于伤情太重,转往六安市医院。经交警部门认定,张某在本次交通事故中超速行驶,对前方路况观察不够未减速靠右行驶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张某在庭审中陈述,当日是其女友生日,为了给女友买生日礼物才飚起了车。
法院审理认为:公民的身体权受法律保护,张某超速行驶致人伤残,应当赔偿李某的各项损失八万余元。经法官析法明理,张某当庭表示愿意在调解书生效后及时给付。( 董盼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