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常用相濡以沫来形容夫妻情深,也常用“夫妻本是同林鸟,大来临头各自飞”来形容夫妻不能共患难。金寨一夫妻结婚十一年,因丈夫入狱,妻子要求离婚,承办法官在调解和好无果的情形下,调解双方离婚。
王男与李女2000年相识并恋爱。2001年12月,李女刚满法定结婚年龄便与王男登记结婚。婚后双方一起外出务工,夫妻俩一直为事业打拼而没要孩子。2012年8月,王男因职务侵占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零10个月。李女在探视时多次提出离婚,王男见和好无望,无奈地表示同意。2013年6月,李女起诉离婚。
法院受理后,多次与李女沟通,希望能维持这段历经十一年磨难的婚姻,但李女要求离婚的态度坚决。2013年7月17日,办案法官驱车前往王男服刑的监狱开庭,法官再次调解,李女执意要求离婚,而王男低头不语;见二人和好无望,承办法官只得调解离婚。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与王男沟通,希望其认真改造、争取早日减刑出狱重新生活;李女也表示以后还会来看望王男,抽空也会去看望其父母,让其安心服刑。
一场历经十一年的婚姻结束了。“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曼妙和美好终将是要经过世俗生活的洗礼,才能焕发光芒。(项雪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