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山法庭法官走进辖区几所已经开学的学校开展夏日安全座谈,以案说法、入情入理,深得在座师生欢迎。
今年6月份以来,安徽发生了6起青少年儿童溺水落水意外事故,造成11名青少年儿童身亡。学生溺水事故一般有五个特征:一是在周末、节假日或放学后;二是在农村地区;三是在无人看管的江河、池塘等野外水域;四是在自行结伴游玩的过程中;五是在小学生、初中生当中,且男生居多。
法官建议学校在校园及有关公共场所悬挂横幅或张贴标语,要求学生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要在江边、湖边、水塘边等设立游泳安全警示牌,在游泳溺水事故多发地点设立游泳安全巡视员或义务监督管理员。要通过多种形式与家长沟通,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董盼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