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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酷暑,只为17名农民工兄弟
  发布时间:2013-08-13 17:54:23 打印 字号: | |

2013810,双休日,可是金寨县法院古碑法庭的3名法官冒着40多度的高温,驱车100多里,到该县花石乡某公司调解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经过2个多小时的调解,17名农民工兄弟顺利从公司拿到了劳动报酬3万余元。

陈甲为金寨县花石乡一私企法定代表人,宋乙等17人自20132月份以来一直在该公司打工。因多种原因该公司于20136月中旬停工。因工资结算问题,双方发生争议,宋乙等人将公司告到金寨县古碑法庭,要求支付劳动报酬3万余元。

立案后,承办法官及时联系陈甲,通知其应诉。为了高效办结案件,尽快让农民工兄弟拿到拖欠的劳动报酬,根据法律规定先行调解。承办法官征求双方意见,双方都愿意调解,但是陈甲说只有810日(星期六)才有时间从浙江台州赶到金寨花石。经请示院领导,古碑法庭决定810日不休息,到花石调解该案。

双方在劳动报酬的计算标准和计算时间上分歧较大。承办法官通过了解案情,说服双方求同存异,并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减少分歧,直至达成一致意见。公司当场向农民工兑现了劳动报酬31190元。

最后,双方当事人都握着法官的手,连声说“谢谢”。看着农民工兄弟们脸上的笑容,古碑法庭的法官们虽然牺牲了休息时间,但是觉得很高兴。

古碑法庭自201211月恢复设立以来,克服没有自有的审判办公用楼、交通工具等困难,坚持巡回审理,就地办案,前移服务阵地。所有案件均在辖区巡回审判点开庭,极大的方便了当事人。同时为了减少当事人的讼累,节约诉讼成本,多次开庭前上门调解,及时化解纠纷,尽快实现公平正义,力争案结事了。(方献柱)

责任编辑:金寨县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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