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新浪微博 抖音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治宣传
内外勾结 骗赔获刑
  发布时间:2013-08-13 17:53:18 打印 字号: | |

保险公司员工与车主为获取不法利益,投保后伪造交通事故骗取理赔款4万元,本以为天衣无缝,谁料法网难逃。日前,安徽省金寨县人民法院以保险诈骗罪判处胡某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四年,并处罚金50000元;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二年,宣告缓刑三年,并处罚金30000元。

201210月,平安保险公司员工胡某与车主赵某商量,将赵某的车投保后伪造事故骗取保险金;1115日,赵某购得车辆保险;1210日晚,两人驾驶该车至金寨县铁冲路段一悬崖处,将车推至路崖下致车辆受损。事后,赵某编造事故发生经过,伙同胡某向保险公司索赔,骗取赔偿金4万元,赵某分得3万元,胡某分得1万元。案发后,赵某投案自首,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退还理赔款3万元;胡某退还理赔款1万元。二人均系初犯,在庭审中自愿认罪。

法院认为:二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造成投保车辆受损,骗取保险理赔款4万元,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保险诈骗罪。结合二被告人均系初犯、案发后主动投案自首、全部退赔所得保险款、庭审中自愿认罪等量刑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项雪莲)

责任编辑:金寨县法院管理员
联系我们

地址:金寨县金叶路南端

电话:0564-2708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