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建军节这天是军人的节日,可是刘某这位刚刚退伍的军人却在法庭打官司。为了维护军人的合法权益,法庭全体加班做调解工作,当天双方就达成自愿离婚的协议。
黄某与刘某是2006年3月经人介绍相识,一个月后就登记结婚的,当时刘某还在部队服役。结婚初期感情尚好。可是好景不长,黄某发现刘某把她当成部队的兵,刘某总是以居高临下的姿态要求她无条件服从命令。2007年8月,黄某给家人买人寿保险,刘某坚决不同意,并特地从部队赶回家,指责妻子做的不对,并要求退回保险。黄某解释无力,深感无奈。2008年初,黄某想报考教师,刚刚报完名,刘某就对妻子一阵教育,毫不留情地把材料全部撤回。刘某退伍回来之后,黄某深感生活压力太大,自由被赤裸裸地剥夺,到法庭起诉离婚。
法官认为:夫妻应当互相尊重、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经多番调解,双方自愿离婚,婚生子由刘某抚养,黄某自愿支付十万元作为孩子的抚养教育费。(董盼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