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形拖拉机指的是由手扶式拖拉机改装而成的方向盘式拖拉机,与挂车连在一起组成的折腰转向式运输机组。这种拖拉机由于车身较长,加之农村道路较窄,很容易引起交通事故。
2013年3月,杨某驶皖19B05XX号变形拖拉机由天堂寨至青山方向行驶,行至燕子河街道,超越同向在前何某驾驶的两轮摩托车时,将摩托车刮倒,造成摩托车受损,摩托车乘坐人刘某被拖拉机右后轮碾轧,何某受伤,刘某当场死亡。该起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杨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何某、刘某无责任。事发后,杨某积极履行救治义务,并预付了六万医疗费。
该案由金寨法院立案审理后,法院认为:公民的生命权、身体权受法律保护。在此次交通事故中刘某身亡、何某受伤的事实清楚,责任明确。由于该变形拖拉机投保有“两险”,故保险公司应在保险限额内对原告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驾驶员杨某承担。(董盼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