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新浪微博 抖音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治宣传
两聋哑后生砸车盗窃获刑罚
  发布时间:2013-07-17 09:26:41 打印 字号: | |

“费那劲干吗?上去一砸,拿了就跑。”这是电影《疯狂的石头》里经典台词;现实中,砸车窗盗窃案件屡有发生。日前,金寨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余某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90后的赵某与余某都是聋哑人,20134110时许,赵某伙同余某用弹弓将停放在梅山镇丽景小区门前的一辆朗逸轿车左后车窗打破,盗走黑色皮包一只,因包内无贵重物品,两人将皮包丢弃。12时许,两人用弹弓将停放在梅山镇梅江路天缘歌城门口的一辆帕萨特轿车右后车窗打破,盗走车内咖啡色手包一只,内有现金8500元及银行卡、身份证等物;得手后被车主发现,两人被闻讯赶来的群众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两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打碎车窗玻璃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结合两被告人系聋哑人且自愿认罪等量刑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项雪莲)

责任编辑:金寨县法院管理员
联系我们

地址: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