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金寨县汤家汇镇的吴某,去年底在驾驶货车时,不慎撞倒路边电力杆并将路边行走的田某、岳某撞伤,不久吴某因意外去世,田某、岳某遂将吴某妻子胡某诉至金寨法院南溪法庭。
法庭认为胡某作为吴某遗产继承人应当积极履行对伤者的赔付义务,本案事实清楚,胡某也多次通过电话、亲自到庭等方式与法官交流称自己愿积极帮助丈夫赔付伤者。法官遂组织双方调解,一方面帮助当事人核算受损数额,一方面安抚当事人情绪组织双方和解希望大家从实际情况出发各自包容理解,调解工作做的很顺利,在法官主持调解下,双方很快达成了和解协议并对案件结果表示满意。(曾凡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