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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动真格 “老赖”终现形
  发布时间:2013-07-11 14:57:04 打印 字号: | |

73日,金寨县法院以和解方式执结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申请人当场拿到被申请人程某赔偿款及利息88000元,至此一场持续了近八年的案件终于尘埃落定。

2005919日,程某的哥哥驾驶装载机操作失误撞进陈某家中,致陈某年仅八岁的儿子当场死亡,由于该车的实际所有人系程某。案经金寨县法院民事判决,程某弟兄二人应连带赔偿陈某各项经济损失合计214627.6元,扣除已付147672元,余款66955.6元程某一直拒不支付。判决生效后,金寨县法院因查找不到被执行人而多次执行未果。后陈某的丈夫又在事发后和陈某离婚,至此,刚刚年满30岁的陈某先后经历了丧子夫离的双重打击,精神失常。20135月起,该案引起上级部门的高度重视,并第一时间将该案移交江店法庭办理,至此案件进入了跌宕起伏的30天。

自接收该案后,江店法庭的干警们就开始多方查找程某的信息,据了解,被执行人程某家住六安市三十里铺镇黄大塘村程老庄组。自2006年立案以来,程某从未在家呆过,常年在外打工并不停更换工作地,且不实名登记。陈波庭长在知悉这一情况后积极和庭内干警商讨执行方案。2013612日,江店法庭开始与六安市金安区法院取得联系,请求协助配合,2013617日在当地司法部门的积极配合之下江店法庭的干警开始奔赴程某家,由于黄大塘村地理位置特殊,程姓家族在当地人多势强,第一次去程某家中执行人员就遭遇了巨大的阻力,程某儿子刁某态度蛮横,不仅拒不配合人民法院办案,甚至扬言对在场的执行人员动粗。执行法官们态度果决,执法严明,丝毫没有退让,无奈因程某常年离家外出,执行人员只好无功而返。

此路不通,另辟蹊径,江店法庭陈波庭长决定调整方案,采取暗中摸排的方式查找当事人的下落,并在程某老家附近安排了线人。618日在打探到程某可能在霍山务工的时候,陈波庭长带领庭内干警紧急赶往霍山,开始四处查探当事人的下落。时至六月中旬,盛夏已至,酷暑难当,干警们仍然不辞幸劳四处奔走。在将近一天的查探后,终于得知程某现在霍山县万胜石料厂打工,当晚陈庭长乘着夜色租民用车到该厂探究虚实,该石料厂地处深山之中,地理位置险要,居高临下,进出料场的只有一车宽的土路,四十辆大卡车昼夜进出,加之又是程某自家人兴办,该厂所有人不是亲便是邻,且程某经过多年的逃匿,早已成了惊弓之鸟。为了不打草惊蛇,执行人员们经商讨决定采用联动机制,争取当地公安部门的协助。618日当地公安与政府假借组织安全生产和办暂住证为由深入该厂,可是当所有的工人都到场时,程某再次脱逃。至此,在经历了半个多月的突击执行后,执行工作再次陷入了困境。

怎么办?在金寨县法院院长的严厉督办之下,陈庭长决定调整思路,重头再来,誓与“老赖”周旋到底。在了解到程某之子刁某购买了一张三、四十万元的大卡车后,从6月底开始,陈波庭长一方面多方调查该车的情况给当事人施压,另一方面积极向院领导请示汇报,决定以涉嫌拒执罪移送公安立案侦查,而正当这两手工作正紧锣密鼓地展开之时,程某慑于人民法院强大的执行压力,心理防线全部崩溃,于201373日上午委托其子来到江店人民法庭与陈某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并当场将下余的88000元案款一次性付清。

编后语:“执行难”一直是困扰法院工作的瓶颈,为了使法院的裁判文书不成为一纸空文,不仅需要法官们常怀为民司法的责任心、同情心,更需要全社会多个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建立高效的联动机制。唯有如此,才能从真正意义上化解执行难,从而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树立司法的权威和公信力。(金寨县人民法院 丁贝贝)

责任编辑:金寨县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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