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寨县法院民二庭的法官们,不畏夏日炎热,深入大山修路工地开庭巡回审结一起车辆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曹某诉被告木子(化名)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被法院受理后,承办法官根据原告提供的信息,多次与被告联系,被告不是关机,就是以在工地忙为由不来应诉,被告也拒绝提供其家庭地址。被告的不配合造成案件开庭时间迟迟未定,如果缺席审判无法清楚了解案件事实对被告方不利。为了使该案顺利审结,避免后遗症,承办法官决定到被告所在修路工地巡回开庭。
承办法官经多方打听,获悉被告所在修路工地准确位置,在金寨县全军乡龙潭村附近,还是工地上的技术指导。承办法官当即联系办案用车,并通知原告一同前往修路工地巡回开庭审理。当法官们突然来到被告工地时,被告显得很惊愕,法官讲明来意后,被告稍稍平静,在征得其同意后,法官们在炎炎烈日下就地开庭审理。见法官们在庭审中不偏不倚,以法理服人,被告感动了,表示愿意与对方和解,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约定了给付期限。当法官们准备离开工地时,被告一再表示按约履行其义务,让原告放心,让法官不再跑路。(王良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