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金寨县人民法院南溪法庭再次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望着二人携手离开法庭的背影,承办法官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生于江西省的毛某与家住安徽省金寨县的农民章某1996年12月经人介绍结婚,婚后生育一子一女。夫妻感情尚可,近年来因家庭琐事时常发生争吵。双方家庭均不当参与,导致夫妻关系恶化。毛某于今年5月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坚决要求与章某离婚。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为全面了解情况,找准症结,先是找他们十六岁的儿子谈话,征询意见。从而了解到孩子不愿意父母离婚,后又从侧面得知导致毛某、章某离婚的真实原因是来自双方家庭的干涉,且章某没有主见,盲目听从家人的摆布而伤害了毛某。6月9日章某来到法庭表示不愿离婚,希望法官能做他们夫妻和好工作,承办法官当即指出其存在的不足及挽回婚姻应采取的方式和态度,章某一一同意。见时机初步成熟,原定于6月18日开庭审理的该案,承办法官决定先做一次庭前调解工作。且章某已回到家中,此时若能调解成功,不仅能及时化解矛盾,也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于是法官与毛某电话联系,经过沟通定于6月13日上午进行庭前调解。
调解按期进行,承办法官首先分析了导致双方产生矛盾的原因,指出他们的夫妻感情并未完全破裂且有和好的可能,希望双方珍惜这来不易的婚姻;后又从双方对家庭应承担的责任、离婚后给孩子带来的伤害等方面耐心地进行劝导,经过长达两个多小时的调解,毛某终于同意再给章某一次机会,章某也表示今后一定正确处理好家庭关系,善待毛某,二人握手言和,毛某撤回起诉。(李冠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