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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法庭巡回审判进景区
  发布时间:2013-06-11 15:56:57 打印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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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日,金寨县人民法院青山法庭巡回审判在金寨县天堂寨景区进行。当天,青山法庭两名法官和一名人民陪审员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原告汪某诉被告肖某和天堂寨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原、被告及其委托代理人到庭参加了诉讼。

原告称,2012413日,受肖某雇请在肖从旅游公司承包的大别山地质博物馆拆除工程中干活。在拆除玻璃展台时,因人字梯下面的绳子断裂而摔伤。承包人肖某无相应建筑、安装资质,在法官的调解下,肖某愿意承担未尽注意义务的责任。天堂寨旅游公司当庭表示愿在法律范围内承担责任。各方当事人对这种将矛盾化解在当地的审理方式拍手叫好,并愿意积极地进行调解。(董盼盼)

责任编辑:金寨县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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