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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乘车被“闪”腰 法官调解促和谐
  发布时间:2013-05-22 18:04:09 打印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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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日,金寨县人民法院南溪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奇怪”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家住金寨县汤家汇镇的徐某在乘坐周某驾驶的客车前往县城的途中,由于道路颠簸,导致乘客徐某腰部受伤住院治疗,并花去各类费用共计十三万元。徐某认为是周某驾驶不当导致其受伤,周某不予认可,徐某遂将周某诉至法庭。

主审法官在了解案件情况后,积极阅读原、被告提供证据,详细调查,努力还原案件事实。法官认为周某驾驶车辆过程中,在路况较差的情况下,有义务采取必要措施,将给乘客带来的不舒适度降至最低,以确保乘客的生命健康安全。庭审过程中,双方各执一词,法官一边向双方当事人明事实、释法律,一边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互相达成了谅解,并自愿达成了和解,这起“奇怪”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在主审法官的努力下以调解结案,双方均满意结果,纷纷称赞主审法官的耐心态度和务实为民精神,该案的审结收到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曾凡潮)

责任编辑:金寨县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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