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金寨县人民法院院内鞭炮声声,两个来自肥东县的当事人给执行庭庭长王琪送来一面写有“刚正不阿,执法严明”的锦旗,感谢执行干警快速高效的执行回六万余元融资租赁垫付款。
事由申请执行人安徽福日达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和被执行人朱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过肥东县法院判决,朱某应当偿还申请人垫付款六万余元。后肥东县法院委托金寨县法院执行,但是朱某一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庭在收到案件后迅速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和解,并打听到朱某于2012年3月购买小型汽车一辆。执行干警在多次找当事人谈话未果后,于数日内果断出击对该车进行扣押。扣押十日后,朱某迫于法律的威严,在执法干警的多次主持下,和福日达公司打成和解协议,偿还欠款61390元,并承担案件执行费,诉讼费。
俗话说:“金碑银碑不如老百姓的口碑”,金寨县法院执一庭在经过一年的人事调整后,以老同志带领新同志开展一场攻坚克难的执行会战,目前已经清理了一大批执行积案,并严肃打击了一批老赖的气焰,有效的维护了司法的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