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金寨县人民法院在去年安徽省高院组织的全省法院“两评查”活动中受到三项表彰。法院被评为全省法院“两评查”活动先进集体;(2012)金刑初字第00065号案件庭审被评为全省优秀庭审,该案由徐波院长担任审判长,合议庭成员有储修利法官、宋承佳陪审员;(2011)金民再字第00004号判决书被评为全省法院优秀裁判文书,承办法官为张传清。
省高院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再立新功,再创佳绩,希望各级法院以受到表彰集体为榜样,强化司法能力建设,实现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的进一步提升,开创人民法院工作的新局面。(叶剑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