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溪法庭快速执结系列拖欠农民工工资案
近日,南溪法庭利用春节民工返乡时机,迅速执结七件拖欠农民工工资案,所涉案款全部执行到位,切实保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2008年9月,被执行人徐某承包修建某村级公路,申请人吴某等七人在其工地上做工。工程竣工后,徐某对其所欠的工资分别给七申请人出具了欠条。后经索要无果,吴某等七人遂于2012年5月分别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庭调解,徐某承诺于2012年6月30日前付清所欠吴某等七人工资款共计37975元。调解书履行期满后徐某仅付款4600元,余款一直未付。2013年1月24日,吴某等七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后,南溪法庭立即派人前往徐某家中执行,但因徐某外出务工未归,执行人员只得将执行通知书送给徐某的妻子。而此时的吴某等七人由于长期讨债无果,情绪很激动,多次扬言要上访。针对此情况,南溪法庭一边做吴某等人的思想疏导工作,一边多方打听徐某的消息。2月13日早晨,正在梅山过春节的庭长李冠萍得到消息:徐某回乡过春节了,现正在家中。当即决定和副庭长姜浩立即赶往南溪。他们会同在南溪的江国洲、林承海一道又历时一个多小时的颠簸终于赶到徐某家中。而此时徐某正好在家,审判人员首先对徐某长期拖欠农民工工资和不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提出了批评,并对其宣讲相关法律法规。经过耐心疏导,徐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履行义务。后经其多方筹措,徐某于当日付清了全部所欠案款33375元。(南溪法庭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