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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命断惠民桥下 法官调解情暖心上
  发布时间:2012-04-01 15:17:11 打印 字号: | |

金寨一少年从自家门前小桥经过时,不慎掉到桥下摔伤致死。少年父母诉至法院要求施工单位和小桥所有者赔偿20余万元,县法院巡回审理,原被告当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自愿补偿给原告5万元。

2007年,金寨某通过争取惠民资金,改建周伟(化名)家门前一排洪沟上的小把土桥建成水泥桥2010十三日傍晚11的周伟跟随奶奶串门,过桥时不慎掉下摔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周伟父母多次要求施工单位和小桥所有者赔偿,他们认为施工单位没有在原址重建新选址未考虑两端路的走势,造成桥与路面垂直状态,桥上安装护栏,所以导致周伟坠桥摔伤致死

案件审理时,承办法官现场查看、实地勘验,多次召集原被告调解,通过说法析理最终原被告达成满意的调解协议。小周伟父母拿到赔偿款时,感激地说:“感谢你们你们不辞辛苦多次来做调解工作,还免收了我的5000元诉讼费。孩子虽然没了,但我还是感到了社会的温暖。(何昭莲

责任编辑:金寨县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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