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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好“三小” 描绘“三大 ”
  发布时间:2012-02-16 08:59:16 打印 字号: | |
 山区的基层法庭扎根在农村,办公和生活条件都很艰苦。在经济日益发展的情形下,社会的各种矛盾呈现的复杂而尖锐。在日趋繁重的工作压力下,法庭为了适应现实条件,在开展日常的审判工作中,各地区的法院针对自身特点,制定了各种对策,以提高法庭干警的生活和工作条件。
  金寨法院在这一届党组的领导下,重视基层法庭,制定的各项政策也向基层法庭倾斜,这使工作在最基层的法官们看到了希望,也推动了他们工作的积极性,给他们的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徐波院长在检查基层法庭工作时强调,金寨法院的基层法庭一定要根据自身的条件,在工作之余,办好“三小”即办好小食堂、小浴室和小菜园。小食堂和小浴室可以改善干警的生活条件,提高干警的生活质量。干警在身心愉悦的条件下,以充沛的精力投入工作,大大提高工作效率。干警利用法庭的空闲地,开垦种菜,使他们在工作之余,既投入劳动,又锻炼了干警的身体,自己种植的菜,自己食堂用,清洁经济,一举几得。
  基层法庭在生活上办好“三小”,工作上着力描绘好“三大”即大调解、大陪审和大为民。大调解就是审判过程中,运用多种调解方法和手段,着力化解矛盾,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情和。大陪审就是灵活使用陪审制度,借助外力,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的审理和执行,为法庭的审理和执行工作献言、献力和献策,让人民陪审员发挥应有作用,使陪审制度达到制定此制度的目的。大为民就是法庭工作一定要关注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工作中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要位置,使群众充分相信法庭,这样法庭的工作才能有效开展。
  金寨法院的基层法庭工作之余办好“三小”,工作上描绘好“三大”,在新的一年里,在党组的领导下,围绕法庭的中心工作,各项工作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冯克亚)

责任编辑:金寨县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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