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 权 目 录
单位:金寨县人民法院
序号 |
内部职权名称 |
权力行使依据 |
权力运行流程描述 |
责任科室 |
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 |
备注 |
1 |
立案权 |
三大诉讼法 |
办理属本院管辖案件的立案、登记、移送及办理诉讼费缓、减、免手续,接待和处理涉诉信访,并进行各类案件的流程管理。 |
立案庭 基层法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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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刑事案件审判权 |
《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 |
依法审理一审刑事案件和刑事自诉案件,办理相关的刑事审判工作事宜。 |
刑 庭 (基层庭可办刑事自诉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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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民事案件审判权 |
《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 |
依法审理一审婚姻家庭、损害赔偿、债权债务、劳动争议、人身生命健康权、合同、证券、票据、承包、租赁、典当及以房地产为标的的开发、入股、联营、代理、居间、破产等纠纷案件;依法审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办理相关民事案件工作事宜等。 |
民一庭 民二庭 基层法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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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权 目 录
单位:金寨县人民法院
序号 |
内部职权名称 |
权力行使依据 |
权力运行流程描述 |
责任科室 |
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 |
备注 |
4 |
行政案件审判权 |
《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 |
依法审理涉及土地、治安、工商、税务、卫生、文化、环保等行政诉讼案和行政赔偿诉讼案;审查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案件;提出有关行政审判的司法建议;办理相关的行政审判工作事宜。 |
行政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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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再审、重审案件 审判权 |
《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 |
依法审理一审刑事、民商事、行政再审案件(含抗诉案)和二审发回重审的刑事、民商事、行政案件,负责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
审监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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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执行权 |
《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 |
执行本院一审发生法律效力并具有给付内容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执行法律规定由基层法院执行的其他生效的法律文书,负责本辖区及外地法院委托、受托、协助工作,办理其他有关的执行工作事宜。 |
执行庭 基层法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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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权 目 录
单位:金寨县人民法院
序号 |
内部职权名称 |
权力行使依据 |
权力运行流程描述 |
责任科室 |
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 |
备注 |
7 |
委托评估、拍卖权 |
编委文件 (金编办[2010]40号) |
负责选定评估、拍卖机构;监督评估、拍卖机构的评估、拍卖行为等。 |
技术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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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人事管理权 |
编委文件 (县委办公室《办[2002]37号文件) |
负责全院干警队伍的思想政治、宣传教育;承办评先评优及对干警的表彰奖励;承办全院干警的考核、任免、调配工作;承办法官等级、法警警衔、技术职称评定及人事档案、工资管理及人事编制的管理;配合搞好考勤制度的实施等。 |
政治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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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财务管理权、物资装备购置权 |
编委文件 (县委办公室《办[2002]37号文件) |
负责院务会、院长办公会和其他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安排,负责文秘、档案、保密和办公自动化管理,负责本院武器、警械、服装等专项物资装备的计划拟定、管理、分配和诉讼费收缴、使用、审计管理工作,负责院机关固定资产、行政事务、财务、车辆、通讯等后勤管理和服务,指导人民法庭的后勤工作。 |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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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权 目 录
单位:金寨县人民法院
序号 |
内部职权名称 |
权力行使依据 |
权力运行流程描述 |
责任科室 |
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 |
备注 |
10 |
提押犯人权 |
《人民司法警察法》及编委文件 |
负责本院司法警察的教育、培训等警务工作,组织配合执行庭及相关庭执行的有关事项,负责本院的安全保卫、消防、法庭警卫、人犯看管提押,协助法律文书送达工作。 |
司法警察 大 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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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违法违纪查处权 |
《监察法》 |
违法违纪信访调查、立案查处。 |
监察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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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审判管理权 |
三大诉讼法 |
法律文书审核与签发;各种强制措施的审批;诉讼时限延长审批;立案的审批;逮捕决定;重大疑难案件的研定等等。 |
院长、副院长、庭长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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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权 目 录
单位:金寨县人民法院
序号 |
内部职权名称 |
权力行使依据 |
权力运行流程描述 |
责任科室 |
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 |
备注 |
13 |
执行管理权 |
民事诉讼法 |
各种强制措施的审批;执行财产处置审批;兑现案款审批;执行时限延长审批等。 |
分管院长、庭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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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车辆管理权 |
本院《财物管理制度》 |
负责出差派车;车辆维修;汽油消耗管理等。 |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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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发表文章统计 报领奖励权 |
本院《奖励制度》 |
负责全院干警发表文章的登记、审核、报领奖励等。 |
研究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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