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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2年1月12日在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上)
  发布时间:2011-12-15 10:14:49 打印 字号: | |


金寨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2年1月12日在金寨县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金寨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徐 波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金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五年来工作回顾

五年来,县法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扎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维护稳定,服务发展,审判执行工作取得新成效

五年来,共受理各类诉讼案件7615件,结案7435件,结案率97.6%。与上一个五年相比,收、结案数分别上升14.4%12.9%

突出打击重点,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共受理刑事案件681932人,审结680929人。围绕“平安金寨”建设,严厉打击抢劫、抢夺、盗窃等严重危害公民人身权和财产权犯罪,审结上述案件165207人,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41人。如张本兵等人抢劫出租车案、陈杰等人流窜盗窃案,依法对其主犯张本兵、陈杰判处有期徒刑18年和13年。严厉打击危害经济发展的各类犯罪,审理妨害县城新区建设、工业企业发展、招商引资等犯罪案件1115人。其中对非法占用农用地的被告人张祖国、潘峰,聚众阻碍“开顺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施工的被告人郑友金、王合久均定罪处罚。依法从宽处理主观恶性较小、罪行较轻的各类犯罪,共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587人,占总数的63%。对有自首、立功等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情节的被告人依法适用缓刑437人、单处罚金35人、免予刑事处罚12人。

调节经济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共受理民商事案件4887件,审结4777件。积极服务党委政府重点工作,依法审理老城区改造、新城区建设中发生的拆迁补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等案件59件,审理涉及招商引资纠纷案件96件;依法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审理县农机公司、金兴粮油公司、县木竹公司等企业破产案件16件,审理因企业改制、清退等引起的劳动争议案件53件;依法保护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审理道路交通事故、工伤、医疗等损害赔偿纠纷案件600件,审理物权确认、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240件;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审理股东权益纠纷案件23件,审理买卖、租赁、加工承揽等合同纠纷案件215件;依法保障农村改革与发展,审理农业承包合同、山林权纠纷案件165件,审理农副产品、农资买卖纠纷案件34件。

加强行政协调,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203件,审结203件;审查执行行政非诉案件776件,执结743件。依法监督行政机关行政行为,对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显失公正的,积极通过协调手段处理。其中督促有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24件,协调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67件,促使自行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15件,协调解决率53%。依法支持行政机关履行社会管理职责,维持行政机关依法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15件,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依法开展行政非诉案件审查执行工作,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严肃性。尤其是在执行社会抚养费案件方面,建立行政庭审查、基层法庭执行的工作模式,共执结456件,执结标的款952万元,有力保障乡镇计划生育工作的整体推进。

强化执行措施,认真开展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共受理民商事执行案件1068件,结案1032件。为提高执行工作实效,我院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创新执行方式。建立公告悬赏制度,依法打击逃避、规避执行行为,制裁拒不协助执行行为。其中司法拘留37人次,罚款13件次,强制拍卖被执行人财产112件次,执行到位标的款6400余万元,占总额77%。如卢国平等19人与金江公交公司等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金寨建安公司与新疆一建公司拖欠工程款案,两案涉及众多受害人赔偿款、农民工工资款,经不懈努力,全部案款执行兑现,消除了不稳定因素。在2008年开展的“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中,清理执行积案215件。其中对有财产可供执行积案35件全部执行到位,执结标的额200余万元;对其余180件符合退出执行机制条件的案件终结本次执行,在全市法院率先完成清积任务。在2010年开展的“争创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和“清理外省委托执行案件”专项活动中,执结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56件及外省法院委托执行案件33件。

(二)保障民生,便民利民,司法为民推出新举措

五年来,我院认真贯彻“司法为民”指导方针,不断创新和完善司法惠民、利民、安民、护民的各项措施。

关注民生诉求,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设立少年刑事审判合议庭、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合议庭和农民工权益保护合议庭,审理涉及留守妇女、儿童、农民工权益的案件654件。维护婚姻家庭关系的稳定,审理婚姻家庭财产纠纷案件1118件。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依法为经济困难、孤残病老等当事人减、免诉讼费79万余元。建立执行救助基金制度,加强对特困申请执行人的救助和帮扶。加强对刑事诉讼被害人的保护,在审理一起养父强奸养女刑事案件中,除依法严惩被告人外,还积极联系市县民政机关,将被害幼女妥善安置到市儿童福利院。

强化诉讼服务,开展“法制四进”活动。建立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休息区、导诉台、接谈室、立案缴费窗口等,每天安排一名中层干部值班,为当事人和人民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实行法官诉讼指导、法律释明制度,充分发挥立案庭的“窗口”作用,引导当事人依法行使诉权;印制《诉讼服务手册》,引导当事人依法履行诉讼义务;加强裁判文书说理和判后答疑工作,引导当事人正确理解法律规定和正确对待裁判结果。开展法制进企业、进校园、进乡镇、进社区活动,深入丽军针织厂等企业开展调研7次,深入县医院等单位开展专题法制讲座3次,深入南溪中学、青山中学等学校授课28次,深入有关乡镇、社区征询意见、建议33次。

方便群众诉讼,加强巡回审判工作。积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进一步畅通诉讼渠道。如江店法庭收到叶瑞文从浙江寄来的诉状后,当即办理了电话立案手续;青山法庭接到有关部门转办函后,及时派出审判人员上门立案。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工作,在有关乡镇设立巡回审判点11处,巡回审判案件500余件。如花石乡周益贺在从事雇佣劳动中引发疾病,行动困难,审判人员带案入户,在其家中开庭审理;又如2008年重大雪灾中,我院接到卧病在床的申请人郑付菊电话求助,执行人员冒雪开展执行工作并将案款送至申请人床前。建立预约开庭制度,为特殊岗位当事人提供诉讼便利。如申诉人胡某与被申诉人葛某健康权纠纷再审案,双方当事人因故不能在工作日期间到庭,经协商审判人员利用双休日开庭审理,当庭调解结案。

化解信访积案,解决群众实际困难。根据省、市政法委和市、县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涉诉信访积案集中清理”和“信访督办年”活动。围绕“事要解决”的工作目标,采取宣传教育、加大执行力度、信访救助等措施,切实解决信访人的实际问题,办结省市政法委交办积案20件、市县人大常委会交办积案13件。其中胡贤宝(常传秀)、程善贵、季昌进等信访时间跨度长、处理难度大的重大疑难案件,信访反映的问题基本得到落实构建院领导轮流接访、立案庭专人接访、相关庭室协助接访的工作格局。五年来,院长、分管院长接访132人次,现场处访29人次;审判人员带案下访、排查信访隐患117件,我院涉诉信访案件已呈现逐年下降趋势。

(三)加强教育,提升素质,司法能力得到新提高

五年来,我院坚持不懈抓好队伍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1名干警被中央政法委授予“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称号,2名干警被授予“全省优秀法官”称号,11名干警分别被省、市法院记三等功,26名干警受到省市法院嘉奖,6名干警受县委、县政府表彰。

强化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养。先后组织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人民法官为人民”、“创先争优”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党员先锋岗、党员活动日、“群众观点大讨论”等具体措施,不断增强党员意识和群众观念;组织干警瞻仰革命遗址、邀请县人大领导讲党课,进一步坚定党的领导和共产主义信念;邀请专家学者举办专题讲座、开展进村入户“大走访”活动,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意识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通过学习教育,法院党组班子领导核心作用得到充分加强,各部门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党员干警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体现,取得了抓教育、促党建、带队建、强审判的良好效果。

强化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司法能力。组织干警参加专业培训81人次,拓展知识视野,提升业务水平。组织干警赴外地法院参观考察,安排两名干警到沿海法院挂职锻炼,学习先进工作方法和管理措施。召开调解工作经验交流会、开展裁判文书评析和庭审评议等活动,提高干警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开展书记员技能培训和比赛,开展司法警察综合技能大练兵,切实增强司法保障能力。支持干警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和高层次学历教育,为干警个人成才和法院长远发展打下坚实基础。2007年以来,4篇调研论文在省市级研讨会上进行交流;11篇裁判文书在市级评选中获奖,其中一篇入选《安徽法院案例选》;14名干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大学本科学历56,占干警总数的61,其中研究生学历4人。

强化监督制约,不断提升司法形象。坚持依法纠错原则,受理再审案件52件,审结50件。其中依法维持原审判决14件,调解15件,改判14件,裁定终结再审程序、驳回起诉7件,充分体现了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方针政策。扩大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范围,建立审判委员会案例通报制度,规范办案人员依法行使自由裁量权。明确院、庭长在评议案件、文书签发等方面的把关职责,确保法律适用的统一性。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共评查案件2928,通报存在的质量问题,督促整改提高。开展庭审评议11次,庭审作风纪律检查17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执法监督员监督执行2次、旁听庭审8次,召开律师及当事人座谈会4次,广泛接受监督,提升司法形象。

强化廉政建设,不断提升司法公信。每年春节后开展“廉政教育周”活动,组织干警观看反腐倡廉教育片,邀请县纪委、监察局领导作党风廉政专题辅导。开展廉政谈话活动,建立班子成员与部门负责人定期谈话交流制度,了解部门廉政工作和司法廉洁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批评教育。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制度,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建立“庭长四责制”,即庭长对案件质量效率、群众涉诉信访、干警执法执纪以及财务管理负总责。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开展“廉政歌曲大家唱”、“院训”征集等活动,张贴廉政格言、警句,构建廉政教育监督体系,营造廉洁司法的氛围,以廉政促公信。

(四)确保公正,提高质效,机制创新有了新进展

五年来,县法院根据上级法院关于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的要求,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司法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相统一。

更新司法理念,健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社会各界支持的工作格局。贯彻执行县委和县人大的各项决定、决议,坚持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及时主动向县委、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争取支持,接受指导。加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法院、旁听庭审、现场监督。建立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县纪委、县人大内司委及县直有关部门、乡镇党委参加,协调、督办重大疑难执行案件,一大批涉及乡镇、村委会和学校债务的执行积案得到解决,有效推动解决“执行难”工作。积极参与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访联席会议工作,形成信访工作强大合力,有效化解涉诉信访矛盾,推进清理信访积案工作。

延伸司法职能,大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制裁贩卖毒品、利用网络开设赌场等犯罪,净化社会环境。发挥强制执行职能,积极参与县委、县政府组织开展的拆违、拆迁等专项整治、综合治理等活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结合审判执行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推进“平安创建”工作。落实保护未成年人法律措施,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540人,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其中2名宣告缓刑的在校学生被高校录取。配合社区矫正工作,回访考察缓刑人员87人,加强对特殊人群的教育监督。开展司法建议工作,对审判工作中发现有关社会管理方面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如针对滥伐林木案件多发现象,向县林业主管部门及当地乡镇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加强发证管理、事前管理。

坚持调解优先,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调解是化解矛盾纠纷最高效工作方法,是减少涉诉信访最有效手段。在调解工作中坚持因案制宜、因人制宜,创设“三全”调解工作法,分别在省、市法院进行经验交流。“三全”调解是:诉前调解、立案调解、审判调解、执行和解、信访调处,实行全程调解;法官主持调解、领导出面调解、代表委员和地方能人明士参与调解,实行全员调解;上门调解、双休日调解、病榻前调解,实行全天候调解。五年来,审结刑事附带民事案件67件,其中民事部分调解结案55件,调解率82%;民商事案件调解结案3009件,调解率63%;非诉调处解决各类矛盾纠纷397件。

规范司法行为,健全民主公开工作机制。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扩大人民陪审员队伍,培训、提高工作技能,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行使审判权,五年来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刑事、民商事案件255件;贯彻审判公开原则,设立电子显示屏公告开庭信息,创办法院网站公布裁判文书、工作动态,在诉讼服务中心和各基层法庭公示办案流程、收费标准。推进刑事审判量刑规范化改革,将量刑纳入庭审程序,增强量刑的公正性、均衡性;启用审判管理软件系统,基本实现审判工作电脑化、流程管理信息化,全面提升审判工作现代化水平;成立技术室,统一对外办理鉴定、评估、拍卖等事项,规范审判、执行工作中司法鉴定、涉案财物处理行为。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是法院工作持续发展、不断进步的五年。五年来,我院自觉服从服务于金寨跨越发展的工作大局,为构建平安和谐金寨作出了积极贡献。我院先后被授予“全省法院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全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先进集体”、“全省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全市优秀政法单位”、“全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等称号,江店、南溪、青山三个基层法庭先后被省高院授予“全省优秀人民法庭”称号。这些成绩的取得,主要得益于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和县政协的支持,得益于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长期关心和积极帮助。在此,我代表县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与各级领导部门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不小的差距。尤其是服务大局和司法为民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司法队伍和基层基础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解决“执行难”联席会议制度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对于存在的不足,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高度重视,努力改进。

二、今后五年工作思路

各位代表,今后五年是我县经济实现新跨越的五年,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县委工作部署,进一步解放思想,创先争优,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确保公正廉洁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努力实现法院工作的科学发展,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为金寨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此,我院将在以下四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一)针对新形势特点,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

坚持服务大局,围绕县委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部署,找准审判工作服务大局的结合点和着力点,依法服务和保障我县“十二五”规划的实施及经济发展“转方式、调结构”。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侵财性犯罪,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依法调节经济利益关系,妥善化解民商事纠纷和行政争议,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积极开展“六五”普法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

(二)围绕新形势要求,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

始终把思想政治教育置于队伍建设的首位,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不断增强广大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教育干警牢固树立群众观点,自觉践行群众路线,不断增进对人民群众的感情。引导干警准确把握法律精神,提升法学素养,不断增强司法能力。进一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及时堵塞制度机制方面的漏洞,纯洁法院队伍,维护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深化法院文化建设,加快实施“文化兴院”战略,增强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

(三)立足新形势变化,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

健全司法调解工作机制,切实发挥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的功能。建立完善法院与职能部门在调解、仲裁、执行等工作环节中的联动机制,重点强化劝导分流、诉前调解等工作,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等工作机制的发展。完善人民陪审员工作机制,进一步扩大数量、优化结构,提升素质、提高参审率、改进工作方式。继续强化执行联动机制建设,不断健全党委政法委组织协调、人民法院主办、有关部门联动、社会各界参与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

(四)适应新形势发展,进一步强化基础建设

大力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探索制定人民法庭干警选派、定期交流制度,努力改善人民法庭干警工作条件、经济待遇和生活环境,吸引优秀人才愿意到人民法庭干事创业,为基层党委政府、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司法服务。积极推进基础设施和物质装备建设,满足新形势下司法工作的需要。

三、2012年工作安排

2012年,我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和上级法院的部署,以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为目标,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为保障,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服务工作大局,切实保障经济较快发展

围绕重点项目推进,及时、主动、有效地做好司法服务,妥善处理个案审理与整体工作的关系;围绕招商引资、工业发展和城镇化建设工作重点,妥善审理土地征收、房屋拆迁、企业改制等引发的纠纷案件;围绕“三农”工作,妥善审理好农业承包合同、山林权和涉及农村公共事业建设、农民权益保障等方面的纠纷案件;围绕旅游、服务业发展,妥善审理消费者权益、金融服务等领域的纠纷案件;围绕社会管理创新,积极参与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整治、特殊人群帮教及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创建、扶贫等工作安排,扎实做好文明创建、“双拥”创先及扶贫开发各项工作。

(二)加强审执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严厉打击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盗窃、抢夺等侵财性犯罪,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开展滥伐、盗伐林木案件调研,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沟通协调,加大对破坏森林资源犯罪的惩处力度。加强少年合议庭建设,推行“圆桌审判”制度,建立庭前调查制度,不断健全未成年人刑事审判机制。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全力推进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加强与人民调解工作的对接,探索建立人民调解前置的工作机制,完善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审查、确认程序。充实执行力量,强化执行措施,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健全基层协助执行网络,最大限度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依法保障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权益

以推进民生工程为中心,依法保障农田水利、文化服务等基础建设,积极稳妥地审理农村医疗、教育改革和城乡就业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涉诉信访工作,妥善解决群众信访中反映的突出问题。完善利民惠民措施,做好对留守老人、妇女、儿童以及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工作。继续开展“法制四进”活动,选取典型案件深入案发当地开庭审理,真正实现“审结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在人民法庭设立诉讼服务室,努力构建以人民法庭为中心、巡回审判和诉讼服务为两翼的便民体系。

(四)坚持与时俱进,切实提高审判管理水平

规范立案工作,实行立案庭统一登记、统一立案、统一分案;规范行政非诉执行工作,实行行政庭统一审查,执行局统一管理。建立重大敏感案件预警机制,大力加强诉讼风险评估工作,实施院、庭长全程跟踪制度,确保大要案审理工作平稳推进。成立审判管理办公室,以软件系统建设为基础加强审判流程管理,以案件质量评查为重点加强审判质效管理,实现审判管理现代化、专业化。建立科学高效的业绩评价和竞争激励机制,推动法院整体工作全面发展。

(五)加强学习教育,切实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加强“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牢固树立“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加强对新颁布、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干警业务素质。改进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增强干警化解矛盾纠纷、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加强反腐倡廉教育,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五个严禁”规定,杜绝关系案、人情案。建立健全监督机制,认真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完善法院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以监督保公正、促廉洁、树形象。

(六)深化两庭建设,切实加大物质保障力度

做好院机关审判综合楼选址、规划申报等工作,加快江店法庭重建、青山法庭生活保障楼翻建工作进度,开展古碑法庭新建、斑竹园法庭迁址等前期工作。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上级职能部门按照政策要求划拨“两庭”建设用地、落实建设资金。贯彻落实市法院关于人民法庭标准化建设要求,配齐配强交通工具等装备,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前沿阵地作用。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县法院将继续紧紧依靠县委领导、县人大监督、县政府和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扎实工作、务实创新、锐意进取,努力推动法院工作全面协调发展,为促进金寨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金寨县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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