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金寨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行了以金寨县天润工贸公司为被执行人的两起案件。经法院调解,申请人同意将被执行人所有的机械设备抵付全部案款。
本次执行涉及当地群众利益,受到了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徐永新副院长两赴斑竹园与当地党委沟通,争取到了他们对本次执行的支援,并从立案庭、审监庭、法警队、基层法庭调出二十多名干警协助执行。同时,该案的承办人员也做足了前期准备工作,事先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谈话,做他们的思想工作,让他们放下顾虑,配合本次执行。在执行前,承办人为了防止执行过程中发生案外人妨碍执行的情况,与当地的群众进行沟通交流,说理说法,化解了群众心中的“尖冰”,取得了群众的理解。由于执行中需要对被执行人石料厂里的大型机械设备进行拆解和搬运,执行人员冒着风雨和严寒在执行地点严守了两天,为执行的顺利进行拉起了一道防线。目前该案已顺利执行完毕。
供稿:漆梦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