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金寨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法官们远赴四川乐山执结了安徽金通贸易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冯克林、赵红霞拖欠货款一案。在该案的执行过程中,当执行人员准备扣押执行标的物皖N85732号自卸工程车时意外的遭受到了被执行人和案外人的围攻,执行受阻。在机智果断,忠于职守的乐山市中院、五通桥区法院执行局法官们的大力协助下,该案得以圆满执行。
迅速出击,千里执行。在得知案件标的物所在地的可靠消息后,2011年3月30日,金寨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一行三人来到了四川乐山。当晚6时30分,执行人员发现拖欠货款所购置的车辆--皖N85732号自卸工程车在他们所住旅馆附近出现,执行人员认识到,他们必须立即就地扣押该车。否则,一旦该车辆被开走,那么这次执行将面临很大的困难,此次执行可能成为泡影。于是,执行人员以购车为名,邀被执行人来旅馆谈条件,当执行人出示证件和法院扣押裁定后,被执行人及随车人员意图把车强行开走,并叫来一些与该车相关的人起哄阻挠扣车。面对这种情形,执行人员一面稳定被执行人的情绪,以理释法,稳住局势。
通力协助,成功扣押。金寨县人民法院一面火速与当地法院联系。一个小时后,执行人员赶到了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值班室里接通了该院执行局刘局长的电话,刘局长听了情况介绍后,也感到情况紧急,事态严重,当即表示要组织力量,全力协助完成这次执行工作。当晚9时,乐山市中院执行局徐庭长一行五人驱车火速赶到了事发地。然而,此时被扣车辆已被当地一辆"川L1030"警车上的警官强行放走。当徐庭长一行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决定向该车开往的方向追撵,在行了20公里至五通桥收费站处将该车截住。徐庭长立刻通知五通桥区法院执行局李彬局长率该院法警队赶到现场,此时,局面终于得以控制,在当地法院的配合下就地将该车扣押。当办完执行扣押手续,已是深夜十二点。次日,在五通桥区法院的调解室里,在两院执行人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耐心疏导下,当事人之间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4月1日下午6时,被扣押车辆在五通桥区法院执行局警车的护送下顺利离开了五通、乐山,回到合肥。
友情援助,齐心协力。"执行难"始终是困扰法院工作的一项突出问题,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在于,当事人故意隐藏、转移、变卖财产甚至以暴力或其他方法规避执行。这样不仅会导致执行工作的中断还可能危及执行人员的人身安全。而我们很多案件需要异地执行,在这种情况下当地法院的帮助和配合就显得特别重要。这次远赴乐山执行,乐山市中院、五通桥区法院的法官们把协助我院做好执行工作当成自己的职责,不分彼此、顾全大局、同心协力的精神是这次执行工作能圆满完成的决定性因素。相信全国法院共同树立起"全国法院是一家,执行工作靠大家"的理念,团结一致、相互协助一定能更好地攻克"执行难"这一难题。
(供稿:熊巍王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