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人民法院先进事迹
“将军的摇篮、红军的故乡”,这是对金寨红色历史的高度概括。在这块红色的土地上,金寨县人民法院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大力发扬老区精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谱写出一曲服务经济发展、弘扬公平正义的和谐之歌。
奠定服务发展主旋律
近三年来,金寨法院共审结各类案件6800余件。在审判工作中,该院不断创新工作机制,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
一是创新维稳工作机制。该院根据实际,突出打击重点,在严厉打击抢劫、强奸、盗窃等严重犯罪的同时,针对山区特点和农村人口现状,加大对破坏森林资源、侵犯老年人和留守儿童权益等犯罪的打击力度。建立刑事案件庭前调研制度,对因邻里纠纷、家庭纠纷等引发的刑事案件,深入案发当地进行调查,并征询当地群众和基层组织的意见和建议,从而充分发挥刑罚的惩罚、教育和预防的多重功能。如被告人叶某以泼洒粪便、打砸物品等方式侵犯其婆婆的住宅,在当地影响极坏,该院庭前调查后,依法判处叶某有期徒刑一年,并收监执行,群众反响良好。
二是创新服务大局工作机制。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对涉及企业改制、城市建设、重点项目等案件,做到立案前把关沟通、审理中加强协调、审判后提出建议,充分发挥司法的能动作用。如在县城新区建设中发生大量土地补偿分配纠纷,我院在把好立案关的同时,对有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确认的问题向主管机关作了大力宣传和指导,此类纠纷大部分在诉前得到解决。开辟绿色通道,对涉及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案件,特别是涉及招商引资和“三农”案件,确立了“三优先”原则,即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如我院审理的一起种植回收合同纠纷案件中,为保护原告王明智等种植户的利益,我院依法采取先予执行措施,并特事特办,从立案到结案仅用了12天。
二是创新参与社会管理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综治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深入有关学校、社区,举办法制报告会,帮助学校加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在刑庭成立少年合议庭,专门负责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理、调研等工作,近三年来共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4件17人。深入双河、南溪等乡镇,开展回访帮教240余人次,落实“社区矫正”工作措施23件次。发挥行政审判协调机制的作用,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社会管理职责;加大非诉执行工作力度,维护行政管理的严肃性。
奏出司法为民最强音
金寨县是个农业大县,群众经济基础薄弱。同时,“八山一水一分田”的地貌特征,给群众诉讼带来不便。近年来,该院始终把利民、便民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抓落实、抓成效。
一是保护弱势群体利益。在民一庭、民二庭分别成立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和农民工维权合议庭,相应审理涉及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及农民工权益保障的民事案件。三年来,审结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228件,审结赡养、抚养、扶养案件174件。加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工作,审结附带民事诉讼案件52件,在庭前达成调解协议45件,及时兑现赔偿款320万余元,有效维护了刑事案件被害人的权益。依法为经济困难、孤残病老等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25.3万元。
二是方便当事人诉讼。根据工作实际,制定了《落实司法为民十项具体措施》。包括建立维权合议庭、实行领导接待制度、开展巡回法庭活动、加强普法宣传和司法建议等,都进行了量化考核,并要求各庭建立司法便民档案,防止出现只喊口号、不见行动的现象。大力推行巡回审判制度,青山人民法庭在燕子河镇、古碑镇设立相对固定的巡回法庭,定期办理立案、审理、执行等工作;斑竹园人民法庭在偏远乡村设立法务室,及时化解群众的矛盾纠纷;针对当事人的工作特点和其他特殊情况,该院先后开展了“双休日法庭”、“农闲法庭”、“病塌前调解”等便民活动,受到当地人民群众的交口称赞。建立人民法庭工作日规范着装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最大程度方便群众诉讼。
三是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开展回访当事人活动,随机抽取各庭已审结案件,确定回访对象,由院党组成员及相关人员分为两个回访组,采取召开座谈会、深入当事人住所地听取意见等方式,全面了解当事人对法院审判工作、审判人员工作作风的看法和意见。走访乡镇和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就建立诉调对接机制、人民法庭建设等问题与乡镇主要负责人进行沟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召开执法执纪监督员及乡村执行信息联络员座谈会,延伸队伍建设和审判执行信息的触觉,增强反应的灵敏性。设置宣传栏、公告牌、组建专网网站,公布各类案件的立案条件、诉讼费用的收费标准、案件审理与执行工作流程等事项。深入企业、乡村、社区进行调研,了解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谱就诉调对接大和弦
调解是农村群众最乐于接受的纠纷解决方式。近年来,该院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创新调解方式方法,在调解工作中取得了优异成绩,先后被市中院、省高院授予“调解工作先进法院”称号。
一是全面贯彻调解优先的原则。将调解工作纳入岗责目标,将调解率作为法官考评的一个重要参数,对调解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开展“调解能手”、“调解标兵”评比活动,对评选出来的“能手”、“标兵”,在通报嘉奖的同时,优先安排外出考察学习,进一步提高调解工作能力。组织召开调解工作经验交流会,对审判人员探索建立的“联动调解法”、“借助外力调解法”等进行交流和推广。近年来,该院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83.3%;民商事案件调解率达到63%。
二是大力推行诉前调解工作。强化立、审、执协调配合,在立案过程中,对审判、执行环节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对那些不适宜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的纠纷,进行分流。近年来,开展诉前调解123件次,调解成功97件。一大批涉及城镇拆迁、林权改革等高度敏感纠纷,在诉前得到妥善化解,取得了当事人满意、党委政府满意的良好效果。
三是推进诉调对接机制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积极作用,对调解中达成协议的,依法确认其效力;开展联合调解工作,整合有关职能部门、乡村、基层政法机关的力量,共同对民事纠纷进行排查、调处。近年来,采取诉调对接方式,妥善处理各类纠纷69件。南溪法庭与辖区乡镇经充分调研后制定《构建诉调对接机制的实施意见》,对诉调对接的程序和法律效力确认等问题进行规范。
敲响创先争优快节拍
近年来,该院大力开展“创先争优”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和“三个至上”指导思想教育为主线,不断拓展和延伸学习教育的内容。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工作。开展“队伍建设年”活动,围绕“建一流班子、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的总体目标,扎实开展系列实践活动。开展“我为党旗增光辉”、“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演讲比赛,树立身边的典型,营造“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浓厚氛围。组织开展“优秀审判长(优秀合议庭)”评比活动,征集廉政格言、警句,举行“廉政歌曲大家唱”活动等,通过这些丰富多彩的活动,增强学习教育的效果,提升干警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二是加强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审判人员行使自由裁量权,扩大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范围,建立审判委员会工作通报制度,加强审判指导;提高裁判文书签发级别,判决书由分管院长签发,调解书由庭长签发,以监督促规范。建立案件质量评查机制,成立评查组织,按百分制对审结案件的质量进行评析,通报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提高。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开展人民法庭财务大检查,实行上下班签到签退制度,开展庭风庭纪检查。建立院长、分管院长“月巡视”制度,加强对人民法庭的监督指导。聘任执法执纪监督员开展“五个严禁”专项检查,公开举报电话、信箱。
三是加强司法行政工作。加快江店法庭重建工作,目前已完成用地审批手续和图纸设计。审判法庭、人民法庭均安装安检门等设施,加大安全保障措施。增置微机、打印机、录音笔等办公办案设备,提高办公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着力搭建公平竞争的平台,让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近年来,我院始终坚持“竞争上岗、交流轮岗”的人事制度改革,选拔任用了一批年龄相对较轻、工作能力较强、群众评价较高的中层干部,激发干警干事创业的活力。
雄关漫道,任重道远。金寨县人民法院在党组一班人的带领下,正以饱满的热情、高昂的斗志,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征途中,再唱新时期的激越战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