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呕心沥血 维法护民
  发布时间:2011-09-03 12:12:56 打印 字号: | |

-----金寨县人民法院副院长(代院长)徐波

  六安,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大法官皋陶的封国。1987年,承载着这份厚重的司法文化,徐波同志转业分配到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立案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党组成员,现任金寨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代院长)。近年来,徐波同志始终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成为全市法院及至全市政法系统“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排头兵、领头雁。2003年被授予“安徽省青年卫士”称号;2007年被安徽省高院记个人二等功一次;先后三次被六安市委、市政府授予“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个人”等称号;两次被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记个人三等功。

公正办案止信访

  徐波同志在任市中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期间,每年都要主办三十多件涉诉信访案件。因为白天忙于接待上访群众和各种协调事务,为保证办案质量,只有利用晚上和双休日时间工作。经他办理的案件,全部得到妥善解决,或息诉、或纠正。如寿县六十九名农电工因农电体制改革下岗而四处上访,徐波同志亲自主办该信访案件。在办理中,徐波同志热情接待、认真听诉,仔细审查上访材料,并敏锐地发现原生效判决可能有问题,出于高度责任心,他又先后走访了寿县、霍邱、舒城、肥西供电系统等部门。经过调查比较、认真研究,徐波同志向审判委员会全面汇报、提出解决方案,后经请示省高院得到肯定,最终通过再审纠正了原判错误,维护了六十九名农电工合法权利,一起重大集体进京访事件得以避免。

务实创新重效果

  和徐波同志共过事的人都知道,他的工作办法多、措施新,在全市法院是名符其实的“信访专家”。他率先建立了“二审立案调解重指导”的工作模式,对可能引起信访、上访案件的上诉案件,在二审立案时加强对上诉人的指导和引导,厘清上诉人的不正确认识,促使上诉人息诉止争;在化解信访案件中,他牵头建立上下级法院联动处理机制,使市中院与基层法院在处理信访案件上思想保持一致、口径保持一致、解决问题的思路保持一致。2010年,省市政法委交办全市两级法院的重点信访案件成功化解率达到86.3%。

  到任金寨法院后,徐波同志在调解工作上拓展了联调的主体和范围,促进诉调对接机制建设;在人民法庭建设方面,以巡回审判点建设为中心,倾力打造便民法庭、亲民法庭;在探索人民陪审员工作制度方面,积极扩大人民陪审员规模、选任范围、工作范围,进一步彰显司法审判的人民性。

一心为民解难题

  以爱民之心对待每一个当事人。徐波同志认真对待当事人的诉求,努力为当事人寻求最佳解决办法,所以群众特别愿意向他倾诉,也总爱找他解决问题。有一次,一名中年妇女情绪十分激动,以撞墙相威胁,徐波同志在第一时间抓起一块海棉垫,塞在那名妇女的头下,随即对这名妇女进行稳控,并护送至医院检查,终于将一起恶性事件消除在萌芽状态。当天,徐波同志又请来当地基层干部,通过协调、疏导,这名妇女的信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徐波同志经常告诫干警们,在信访人面前一定要心放宽、经得住委屈。有一名上访人反映一基层法院执行活动有瑕疵,徐波同志从解决实际问题入手,耐心疏导,促成了双方达成合情合理解决方案。但这名上访人却向有关领导部门反映徐波同志压制他上访权。面对劝访安民努力受到误解,徐波同志没有报怨之词,没有影响工作热情,而是宽容相待,平静处之,继续做好对方当事人工作,最终促使对方当事人实际兑现了方案确定的内容。

廉洁自律抓作风

  徐波同志在市中院是院领导,如今又任金寨县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身居领导岗位的他,深知“正人先正己”的道理,所以处处事事为同事和干警作表率。一是在理论学习上作表率,他的笔记本电脑随身携带,存储了大量的学习笔记、工作心得。二是在廉洁奉公上作表率,徐波同志始终按照公正司法和廉洁从政的标准从严要求自己。在领导岗位上,更加注重加强职业道德修养,严格执行最高法院制定的“五个严禁”,为广大干警作出楷模。在生活上,不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吃请和贿赂,从不在工作地点以外会见当事人;在经济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三是在工作作风上作表率,经常性深入一线、深入基层调研,了解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了解当前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党组科学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开展与干警谈心活动,掌握干警的思想动态,增强干警的凝聚力。四是在遵守纪律上做表率,要求干警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

  徐波同志在市中院分管负责信访等工作,现在又受组织安排到贫困山区金寨县工作。他没有怨言,把组织的重托视为给他最大的荣誉,他说“只要工作需要,哪里都是我的阵地”。

责任编辑:金寨县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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