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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09年)
  发布时间:2011-09-02 09:02:08 打印 字号: | |

--2009213日在金寨县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金寨县人民法院院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金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08年的主要工作

2008年,县法院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推进司法和谐,落实司法为民,依法为构建平安金寨、和谐金寨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149件,审结1075件,结案率93.6%。其中:

受理刑事案件145193人,审结144189人,结案率99.3%

受理民商事案件781件,审结748件,结案率95.8%

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4件,审结14件,结案率100%;立案执行非诉行政案件59件,执结54件,执结率91.5%

受理民商事执行案件134件,执结101件,执结率75.4%;执行标的额577万余元。

受理再审案件16件,审结14件,结案率87.5%

(一)以服务大局为使命,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积极参与整治梅、响两库非法采砂县经济开发区核心区和园艺场及周边环境集中整治等综合治理工作。严惩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对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的李述伟等被告人和妨害执行公务的程鸿启等被告人予以刑罚制裁;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拆除黄朝山等12户违章建筑1400余平方米,保障县城新区建设的顺利进行。

依法服务计划生育集中治理工作,打击非法进行性别鉴定和非法中止妊娠的违法犯罪活动。对构成非法进行计划生育手术罪的程永莲等犯罪分子依法予以严惩;依法执结征收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案件35件,保障计生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优化招商引资的法治环境,审理涉及外商投资的相关纠纷案件58件。妥善调处原告鸿福晶体科技公司与被告安徽中兴建设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保障我县重点工程的顺利推进;依法判令被告石某等人停止侵害六安祥和房地产开发公司土地使用权,保护外商合法权益。服务工业企业发展,审结企业生产中发生的购销合同、租赁合同案件19件,审结代理权纠纷、产品质量损害赔偿纠纷案件13件,维护企业生产经营秩序。

(二)以维护稳定为己任,确保社会长治久安

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暴力犯罪,审结强奸案件1117人、抢劫案件1010人、故意伤害案件810人。依法打击危害公共安全和扰乱公共秩序的犯罪,审结交通肇事案件3636人,非法持有、私藏枪支案件23人,寻衅滋事案件56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件24人。加强职务犯罪案件的审判,审结贪污案件46人,受贿、行贿和挪用公款案件各11人。依法惩治各种破坏经济秩序的犯罪,审结诈骗案件33人,合同诈骗案件11人、偷税案件11人。

坚持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已决人犯中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3人,判处310年有期徒刑32人,3年以下有期徒刑143人,拘役3人,单处罚金7人,免予刑事处罚1人。

发挥综治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推进平安金寨建设。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落实综治工作的各项措施,有效预防和减少犯罪。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深入汤家汇镇、双河镇、梅山镇等地,回访考察仍在缓刑考验期内的服刑人员32名,协助社区和有关单位做好帮教转化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以推进法治为核心,调节经济社会关系

审结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215件、医疗损害赔偿案件16件,保护公民的健康权、生命权;审结土地补偿费分配纠纷案件27件、宅基地纠纷案件7件、山林权纠纷案件14件,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权;审理婚姻家庭案件284件、相邻关系纠纷案件14件,营造和谐文明的社会风尚。依法支持原告曾某要求与梅山水电实业总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诉讼请求,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马某等三人与响洪甸中心学校解除劳动关系等劳动争议案件,维护单位的用工自主权。

审结借款合同、保险合同等纠纷案件26件,依法维护金融安全;审结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11件,稳定农业承包关系;审结涉及农业产业化开发等纠纷案件13件,审结农副产品、农资买卖纠纷案件33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妥善审理金秀云不服县建设局房屋确权案、刘敏与县医疗管理中心报销医疗费纠纷案等,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依法维持县建设局、安监局等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四)以促进和谐为目标,实现两个效果统一

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情节轻微、主观恶性不大,或具有从轻、减轻情节的犯罪,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分化瓦解犯罪分子,减少社会对抗。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55人;坚持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原则,依法适用缓刑,促使未成年被告人改过自新、回归社会。加强刑事案件的和解工作,审结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8件,其中促成被告人与受害人达成赔偿协议的5件,缓解双方的对立情绪,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

贯彻调判结合方针,大力开展调解工作。在已审结的748件民商事案件中,调解结案503件,调解率67.2%。在调解工作中,因地制宜,因案制宜,讲求调解艺术,创新调解方法,把调解工作贯穿于诉讼活动全过程,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我院开展调解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受到上级法院的肯定和表彰,并在全市法院调解工作经验交流大会上进行推广。

注重运用协调方式化解行政争议,促进行政管理关系的和谐。通过协调,原告主动撤诉或被告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后原告撤诉的10件,占全部行政诉讼案件的71.4%。积极开展辩法析理、沟通疏导等工作,以和解方式执结民商事案件41件,占已执结案件的40%。

(五)以保障民生为根本,维护人民群众权益

制定《关于依法保障民生的若干意见》,对涉及民生问题的案件确立了三个优先原则,即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如申请人毕光德与被执行人吕祥杰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申请人是四川民工,我院特事特办,双休日加班加点,将4万余元赔偿款全部执行到位。执行过程中,干警捐款700余元,解决外地民工生活困难和交通费用。

维护农民工、妇女、儿童、老人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审结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76件,审结赡养、抚养、扶养案件58件。在审理被告人姚某强奸其养女一案中,姚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鉴于受害幼女难以得到有效监护,我院积极与市、县民政机关协调,在有关部门和市儿童福利院的配合下,妥善进行安置。

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努力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开展集中执行活动,集中时间和警力,采取强制措施,执结案件29件,其中重大复杂案件5件。如夏某与金鼎石料场机械租赁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受到众多案外人阻挠,执行人员积极开展协调工作,逐一解决案外人提出的合理要求,同时对带头闹事的违法人员采取拘留和罚款强制措施。经过三天的奋战,顺利将机械设备安全运出。创新执行机制,建立执行联络员制度和悬赏执行制度,南溪法庭在部分村委会选聘联络员,定期向法庭反馈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状况;选取典型案件在乡村张贴悬赏执行公告,对举报属实的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对20071231日前受理的未结执行案件全面摸排,并在县电视台公开曝光被执行人名单。在县委组织下成立了清理执行积案工作领导组、召开了全县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会议,初步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人民法院主办、社会各界配合的执行工作新格局。

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切实解决信访人反映的问题。认真开展重信重访专项治理活动,党委和上级法院交办的3件重信重访案件得到及时解决。落实领导包保责任,妥善处理县人大等转办的信访案件39件。采取宣传政策法律、协调解决信访人的实际困难等方法,努力做好息诉罢访工作;坚持依法纠错原则,对确有问题的两起信访案件,依法决定再审,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

(六)以司法为民为宗旨,落实便民利民措施

采取电话立案、上门立案等措施,畅通诉讼渠道。江店法庭收到叶瑞文从浙江寄来的诉状后,及时通过电话办理立案手续;斑竹园法庭在吴家店镇和沙河乡设立了两个立案点,定期派人接待当事人,方便群众诉讼。严格执行新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提供司法救4251人,缓、减、免收诉讼费21.8万元。如贵州农民工祖某在施工中摔伤,双腿截瘫,我院依法决定免收其诉讼费5700余元,在我院主持调解下,被告合武高速02标项目部及时给付了赔偿款。

加强巡回审判工作,共开展巡回审判21件次。斑竹园法庭定期邀请人民陪审员、县乡人大代表深入村组开展巡回审理,把矛盾纠纷化解在田间地头。选择典型案件,增强巡回审判社会效果。如刑庭在审理被告人徐亮寻衅滋事案中,在案发地燕子河镇公开审理,有力地震慑了犯罪,教育了群众。

认真落实五五普法的要求,增强人民群众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在有关中小学开展法制讲座11次,普及法律知识。编播《法庭传真》8期,以案释法。编发《金寨审判》12期,全面宣传法院审判工作和典型案例。积极与上级法院协调,依托政法专网硬件资源,组建金寨法院专网网站,与省高院等网站成功链接,加强信息化建设,增强宣传工作的效果。

(七)以提高质效为重点,完善审判工作机制

规范审判工作管理,制定《绩效考核办法》,将审判执行、执法执纪、涉诉信访等工作量化考核;实行工作通报制,每季度将干警的工作量、工作效果等进行通报,并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

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评查案件385,通报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强化院庭长把关职责,所有判决书一律由分管院长签发,调解书由庭长签发。扩大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范围,加强监督指导,制定《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确定精神抚慰金数额的指导意见》,规范审判人员行使自由裁量权。

推行立案调解等速裁方式,江店法庭在受理李某赡养纠纷一案中,当日组织调解,及时制作和送达调解书,从立案到结案只用了三天时间。实行繁简分流,各人民法庭针对邻里纠纷多、诉讼标的金额小等特点,依法扩大适用简易程序的范围,有效提升审判绩效。探索建立与人民调解的对接机制,斑竹园法庭在审查李茂刚与李茂芹相邻关系纠纷过程中,引导当事人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处,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法庭根据当事人申请依法制作了调解书。

充分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行职责,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17件,推进司法民主化进程。

(八)以增强素质为主线,加强司法能力建设

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查摆整改问题、改进工作作风。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牢固树立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增强党性观念和司法为民意识。

组织干警参加上级法院业务培训,大力支持干警开展继续教育,提高干警适用法律的能力。召开调解工作经验交流会,调研审判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高干警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开展裁判文书评析活动,奖优罚劣,提高干警裁判文书制作能力。2008年,我院4名干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三篇裁判文书在全市法院优秀裁判文书评比活动中获奖,两篇调研论文在省市法院举办的专题研讨会上进行交流。

开展集中教育周活动,传达贯彻中纪委和上级法院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建立审判监视系统,在审判法庭安装视频设备,实现庭审全程监督,促进庭风庭纪的根本好转。召开廉内助座谈会,努力构建反腐败的家庭防线。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开展征集院训、格言、警句活动,择优装裱悬挂,时时警醒干警;开展象棋、乒乓球比赛等文体活动,陶冶干警的情操。

自觉接受党委领导,重大问题及时向县委汇报,确保审判工作的政治方向。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向县人大报告工作;配合做好民商事审判专项报告和执法检查等工作,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络;通过报送信息和简报等形式,及时通报法院工作和队伍建设情况。召开执法执纪监督员座谈会、回访案件当事人,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在做好上述工作的同时,我们还认真抓好党建、扶贫和招商引资等工作,得到了上级法院和县委的肯定。2008年,我院被市中院授予全市法院调解工作先进法院称号,4个单位分别被省市法院记集体三等功或授予先进集体称号,13名干警分别受到上级法院的记功和嘉奖。成绩的取得,是县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县政府、县政协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院干警,向各位代表和委员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差距:随着改革的深化、体制的转轨和利益格局的调整,审判工作难度不断加大;工作机制、管理制度、信息化建设等方面与实现审判工作科学发展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干警的大局观念和群众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09年工作思路

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是推进十一五规划顺利实施、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一年。根据形势任务的要求,县法院将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重要指导思想,围绕县委跨越发展的部署开展审判执行工作,围绕司法为民的宗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围绕促进公正廉洁的要求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围绕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目标加强审判管理,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更好地实现法院自身科学发展。

(一)紧紧围绕大局,切实保障经济较快发展

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和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若干意见》,慎重受理和解决因金融危机引发的企业破产倒闭、劳动争议及合同不能履行等纠纷;及时、主动、有效地为三农工作做好司法服务,依法处理好农业承包合同、山林权和涉及农村公共事业建设、农民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案件;妥善处理好涉及招商引资、工业企业改制和县城新区建设的各类矛盾纠纷。

(二)发挥审判职能,切实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严厉打击抢劫、强奸、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盗窃、抢夺等多发性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在扩大内需、增加投资过程中发生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渎职等犯罪,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尽可能减少社会对抗,增加和谐因素。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妥善解决民商事纠纷和行政争议,努力实现胜败皆服、案结事了的目标。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弘扬法治精神,增强公民的法治意识。积极探索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健全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对接的机制。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活动,推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三)高度关注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权益

积极稳妥地审理拖欠农民工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等案件,保障群众基本生活需要。集中精力、集中时间开展执行积案清理工作,探索建立党委政法委组织协调、人民法院主办、有关部门联动、社会各界参与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涉诉信访工作,妥善解决群众信访中反映的突出问题,探索建立在党委领导下的信访案件终结机制。完善便民措施,加强司法救助工作,做好对涉诉老人、妇女、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以及下岗职工群体、受灾害事故影响的群体和刑事案件被害人的司法救助工作。

(四)坚持与时俱进,切实提高司法管理水平

加强和改进立案工作,实行立案工作四统一制度,即立案庭统一审查、统一立案、统一登记和统一管理。完善人民法院内部司法资源优化配置,健全审判流程管理机制,探索建立大民事审判工作格局。全面贯彻审判公开制度,推行立案公开、庭审公开、证据采信公开、事实认定公开、执行过程公开、办案纪律公开等制度。以提高审判绩效、实现案结事了为导向,建立健全业绩评价机制和激励机制,调动广大干警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五)加强学习教育,切实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牢固树立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加强对物权法、民事诉讼法和破产法等法律的学习,准确把握法律的精神和实质,不断提升干警业务素质;改进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增强干警化解矛盾纠纷、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加强反腐倡廉教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五个严禁的规定,杜绝关系案、人情案。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主动接受人大的工作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完善法院内部监督机制,以监督保公正、促廉洁、树形象。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不辱使命,以奋发有为的工作风貌,改革创新的进取精神,认真履行审判职责,不断地把法院各项工作推向前进,为完成本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金寨县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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