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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08年)
  发布时间:2011-09-02 08:53:29 打印 字号: | |

--2008317日在金寨县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金寨县人民法院院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金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07年的主要工作

2007年,县法院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推进司法和谐,落实司法为民,注重司法效果,依法为构建平安金寨、和谐金寨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发挥审判职能。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448件,审结1334件,结案率92.1%。其中:

受理刑事案件150194人(含旧存27人),审结148件,结案率98.7%,收结案数分别比上年增长39.1%和39.8%。

受理民商事案件826件,审结789件,结案率95.5%,收结案数分别比上年增长23.5%和24.8%。

受理行政诉讼案件56件,均已审结。审查执行非诉执行案件216件,执结192,执结率88.9%

受理执行案件185(含旧存59),执结137件,执结率为74.1%

受理再审案件15件(含旧存2件),审结12件。

--提升司法水平。案件质量进一步提高,一审裁判后当事人服判息诉的占92.8;上诉案件72件,其中二审全部改判及发回重审4件,比上年减少5件。办案效率进一步提高,全部案件均在法定审限内结案。干警的拒腐防变能力进一步增强,全年无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完善工作机制。建立繁简分流机制,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81件,占已结案件的58.7%;民商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750件,占已结案件的95%。完善诉讼调解机制,在已结的789件民商事案件中,调解结案557件,调解率70.6%;在已结的56件行政诉讼案件中,通过协调结案50件,协调解决率89.3%;在已执结的137件执行案件中,通过和解方式结案106件,执行和解率77.4%。完善执行工作机制,积极争取党委的重视和支持,将执行工作纳入全县综治工作目标考评体系;建立了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强化威慑机制建设;建立交叉执行、提级执行等工作机制,促进执行工作顺利进行。

--加强物质建设。积极争取国债资金和上级法院的支持,对县院审判办公楼进行维修改造,树立起人民法院庄严文明的良好形象。增设便民服务设施,添置导诉设备,方便群众诉讼。先后对南溪、江店和斑竹园三个法庭办公楼进行整修,改善基层法庭工作环境。完成政法专网建设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司法资源共享。

2007年,县法院南溪法庭被省高院授予全省优秀人民法庭称号;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分别被市中院授予先进集体全市法院系统先进集体称号;7名干警分别被省、市法院记功嘉奖。一年来,我们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维护稳定,服务发展,加强审判执行工作

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坚持严打方针。依法严厉打击抢劫、杀人、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共审结上述案件3340,其中判处10年(含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有6人。对抢劫出租车的犯罪分子张本兵、雷小勇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8年和14; 对强奸犯刘发明、故意杀人(未遂)犯郑为山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和10年;对组织实施盗窃柏油、造成国家巨额损失的主犯张其龙,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作案工具汽车15辆。

发挥刑罚的教育挽救功能。对社会危害性不大、具有从轻和减轻情节的犯罪分子,依法从宽处理。共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93人,拘役29人,单处罚金8人,免予刑事处罚2人。依法适用缓刑,促进犯罪分子改过自新。如南溪中学学生郑某,持棍致伤他人,鉴于郑某在取保候审期间,努力学习,有明显的悔改表现,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三年。去年郑某以良好的成绩考取大学,达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加强刑事司法领域的人权保护。最大限度地保护被害人的权利,审结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12件,其中及时兑付民事赔偿的案件11件,标的款共计86.35万元。加大对被告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贯彻执行无罪推定疑罪从无等刑法原则,保障无罪的人不受追究。对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两起案件,经研究认定证据不足,建议撤回起诉。

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4人,比上年下降514人。坚持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原则,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在法庭辩论结束后专门增设一个判前教育环节,强化庭审教育效果。积极开展回访帮教工作,全年共回访未成年犯8人次。200711月,我院针对未成年人孙某被判处刑罚后缺乏正确引导的状况,召开镇村干部和监护人参加的座谈会,研究对策,明确责任,共同挽救失足少年。开展社区矫正工作,20074月下旬,我院少年合议庭深入红村社区,听取社区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实现法院审判工作与社区矫正工作的互动,共同努力,减少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调节经济社会关系,依法服务跨越发展。审理涉及招商引资相关纠纷案件14件,依法维护外来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如青山法庭在审理金寨县山水水电公司与黄某土地补偿费纠纷案中,多次深入现场勘察,就地调解,纠纷得到圆满解决。审结涉及两路建设相关纠纷案件31件,保障国家重点建设工程顺利进行。在审理汪某与中铁三局六武高速项目部工程款纠纷中,对汪某利用项目部清场之机重复索要工程款的不当诉求,依法予以驳回。审理县木竹公司等企业破产案件14件,积极参与史河园艺场等企业的改制工作,支持企业改制工作依法进行。坚持教育疏导与强制执行相结合,依法执行了彭良宏等6件强制拆迁案,推进县城新区建设顺利进行。

审结土地、山林纠纷、农业承包纠纷等类案件92件,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审结离婚、继承、赡养等婚姻家庭案件151件,加强对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审结损害赔偿纠纷案件154件,相邻关系纠纷案件17件,依法制裁民事侵权行为。审结各类合同纠纷案件85件,维护公平、诚信的市场经济秩序。支持和监督依法行政,判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2件,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2件,被告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后原告撤诉的31件;加大非诉行政案件执行力度,执结征收社会抚养费案件16件,执结药监、质监、工商等部门申请执行的行政处罚案件20件。

加大调解力度,促进社会和谐。南溪法庭把调解工作纳入干警岗责考评目标,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审理始终,调解率达到81%。改进调解方法,加强与乡镇、县直职能部门的工作联系,发挥基层组织和当事人亲友的积极作用,形成合力。江店法庭在审理张某与桥店村委会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中,得到人大代表的大力支持,促成调解,息诉止争。

加大执行力度,维护司法权威。充实执行力量,在院警力紧张的情况下,配齐配强执行人员,并建立司法警察配合执行的机制,确保执行工作有效进行。抓好大要案的执行,如被执行人南京招商国际旅游公司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当事人众多,案件影响大,分管副院长带队执行,先后七次奔赴南京,将二百余万元赔偿款全部执行到位。开展集中执行活动,如青山法庭利用春节民工返乡的时机,集中力量执结旧存案件17件,执行标的近30万元。强化执行措施,共查封财产25宗,拍卖、变卖财产10宗,采取罚款强制措施3件次,采取拘留强制措施18人次。在执行新疆第一建筑安装公司拖欠叶某等十余名民工工资案中,对被执行人在其他公司的投资股份采取划拨措施,在全市法院尚属首次,有效保护了申请执行人的权利。

(二)确保公正,提高效率,完善审判管理机制

完善审判流程管理。严把立案关,对案件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进行全面审查。如谢某、卢某以侵犯土地使用权为由起诉天易房地产开发公司,经院审判委员会审查认为双方争议涉及行政确权,不属于法院民事案件受理范围,依法裁定不予受理。严把审理关,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加强协调工作,避免将矛盾后移到执行程序中。如江店法庭在审理土地补偿费、房屋拆迁安置等类型案件的工作中,积极与镇党委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案件判决后得到顺利执行。把好审执结合关,根据当事人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37件次,法院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2件次,依法采取先予执行措施11件次,达到案结事了的效果。

贯彻审判公开原则。除法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外,其他诉讼案件一律做到公开开庭、公开宣判;设立法制宣传栏,公开办案流程,公开办案审限;公布各种裁判文书,公开裁判理由;规范调卷阅卷程序,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

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11件,强化了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建立人民陪审员参与重大案件审理的制度,如在审理郑为山故意杀人(未遂)案中,人民陪审员从社会效果的角度提出量刑意见,为该案的公正判决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健全内部制约机制。扩大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的范围,在履行监督把关职责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审委会的指导作用,制定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确定精神抚慰金数额的意见》,统一了全院审理该类案件适用法律的标准和尺度。提高裁判文书签发级别,所有判决书一律由分管院长签发。坚持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共评查案件309件,并对评查结果进行通报。

自觉接受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县委各项工作部署,重大问题及时向县委汇报。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理工作,认真办理县人大常委会等上级机关批办案件34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执法执纪监督员旁听庭审,召开律师及当事人座谈会,认真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三)便民利民,文明司法,落实司法为民措施

努力解决诉讼难。克服人员、经费紧缺等实际困难,适时恢复了斑竹园人民法庭的办公。采取上门立案、就地开庭等措施,方便群众诉讼。如南溪法庭在审理吴某与漆某人身损害赔偿案中,因原告吴某受伤后瘫痪,审判人员组织双方当事人在原告床前进行调解,达成协议,原告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保护。基层法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群众诉求及时得到受理。开展假日法庭活动,审监庭在审理申诉人胡某与被申诉人葛某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因葛某在外务工,工作日期间不能到庭,审判人员将开庭时间确定在星期日,当庭调解并兑付了赔偿款。

加强诉讼指导。在立案环节,对诉讼和执行中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在书面告知的同时,还对有关法律规定进行详细的解释;对于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的纠纷耐心做好解释、疏导工作,引导当事人通过其他途径解决。在审理环节,积极行使释明权,促使当事人对诉讼利益的期待有正确的认识,如审监庭在审理再审案件中,主动释明有关法律规定,并复制有关法律法规发送当事人,引导当事人正确对待再审结果。

开展司法救助。及时审理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及医疗费等直接影响困难群体生活的案件,加大对农民工和下岗职工权益的保护力度,做到快审、快结、快执。积极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共为33件案件当事人减免诉讼费12万余元。

加强普法宣传。继续与县电视台联办《法庭传真》栏目,全年共编播8期,以案释法,宣传法制。编发《金寨审判》12期,广泛宣传审判机关服务发展、司法为民等方面的做法,增进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和理解。在市以上报刊媒体发表法制宣传文章40余篇,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基层法庭三名干警受聘担任当地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开展了争当守法小公民普法讲座。编撰《未成年人法律服务手册》一千余册,赠送县教育局发送有关中小学,丰富校园普法的内容。

(四)加强教育,提升素质,大力加强队伍建设

加强政治教育。组织全院干警收看十七大的实况转播,认真制定十七大精神的学习计划,加强对日常学习的监督,保证每一位干警把学习活动落在实处,取得实效。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组织干警观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电教片,邀请县党校老师为全院干警举办专题讲座,组织全院干警参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验收考试,参考率100,通过率100%。

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全院干警参加市中院举办的法学专题讲座,选派部分干警赴高院参加法官培训,邀请上级法院资深法官来院讲课,提高干警的法律适用能力。组织干警观摩省高院刑庭的庭审活动,积极开展庭审评议活动,提高干警驾驭庭审能力。开展裁判文书评析活动,奖优罚劣,提高干警的裁判文书制作能力。举办法官论坛,对审判实践中存在的典型问题进行调查分析并提出解决对策,提高干警的调研能力,其中《法官断层、金桂兰现象和基层法院的改革》获得全省法院优秀调研论文奖。

加强效能建设。制定《金寨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争创效能建设先进单位活动的决定》,每季度评比一次,将审判工作、政治学习和作风建设等工作进行量化考核,表彰先进,鞭策后进,促进机关作风的进一步转变。举办.主题演讲,开展乒乓球、象棋比赛,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摄影、书画展览等活动,培养干警健康向上的情操,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三风现象的发生。

加强廉政建设。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开展集中教育周活动,传达贯彻中纪委和上级法院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观看反腐倡廉警示片。开展廉政歌曲大家唱活动,组成30人的合唱团,参加县纪委举办的比赛活动。采取设立举报箱、走访案件当事人等多种形式,广泛接受监督。

一年来,法院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绩,这是县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县政府、县政协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院干警,向各位代表和委员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充分认识到审判工作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一是队伍的业务素质、司法水平仍有待进一步提高,《物权法》、《破产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颁布和修改,对审判工作提出更高要求,少数干警对知识更新不够重视,不能适应审判工作的发展需要;二是少数干警服务大局、司法为民意识不强,工作作风还有待进一步转变;三是法官队伍的年龄结构不合理,员额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判工作的开展;四是少数案件的质量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司法效果有待进一步增强,等等。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08年的主要任务

2008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积极推进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的崭新一年。根据县委的统一部署和上级法院的具体要求,县法院2008年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以促进和谐为目标,以保障民生为根本,以提高质效为重点,以加强队伍和基层基础建设为保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构建和谐金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以促进和谐为目标,全面发挥职能作用。贯彻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和省市法院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和政权意识,提高审理刑事大要案能力;依法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继续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切实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围绕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妥善审理好涉及招商引资案件、企业破产案件、房地产开发和土地流转案件;围绕新农村建设,加强对涉农案件、涉及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案件的审理;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加大调解力度,努力建立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按照保护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优化司法环境,化解行政争议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和非诉执行工作。充分行使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赋予人民法院的职权,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执行工作;努力探索建立解决执行难联席会议制度、党委政法委挂牌督办重大疑难案件制度,着力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和法院主办的执行工作新格局。

(二)以保障民生为根本,依法维护群众利益。进一步做好导诉及诉讼风险提示工作,方便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坚持和完善巡回审判制度,树立人民法院便民、亲民的良好形象;开辟绿色通道,对农民工、孤寡老人、妇女、儿童、伤残和低保人员等弱势群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进一步扩大司法救助的范围,不断满足社会困难群体的司法需求;提高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了解社情民意,了解群众需求,使案件在依法处理的同时,最大限度地符合社会的实际,符合群众的意愿;健全涉诉信访责任制度,依法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以提高质效为重点,健全审判管理机制。完善公开审判制度,进一步增加审判工作的透明度。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实现人民陪审员参审的制度化、规范化。继续改革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统一执法尺度。继续开展案件质量效率评查活动,建立案件质量效率责任追究制度,促进司法水平的不断提高。继续强化院、庭长对案件的审核把关职责,推行院长直接审理案件制度,发挥其引导、示范和监督的作用。坚持党的领导,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及时向党委汇报。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重大疑难案件的庭审。采取召开执法执纪座谈会、回访当事人等形式,畅通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的渠道。

(四)以加强队伍和基层基础建设为保障,树立良好执法形象。结合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强化对干警的思想政治教育,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实践活动,加强司法效能建设,永葆法院队伍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及时开展新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优化干警知识结构。积极组织开展审判实务研讨、裁判文书评析和庭审评议等活动,提高干警理论素养和职业技能。坚持不懈地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队伍作风、纪律和职业道德建设。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建设活动,鼓励干警参加高层次学历教育和国家司法考试,培养和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提升干警的司法能力。积极争取支持,增加投入,改善人民法庭办公条件;健全人民法庭工作制度,实现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面临新的机遇,新的挑战带来新的动力,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在县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进一步振奋精神,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开拓进取、恪尽职守,为建设平安金寨、构建和谐金寨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金寨县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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